迪哲医药: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688192 证券简称:迪哲医药 公告编号:2026-056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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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ZHANG XIAOLIN(张小林) 博士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 9,033,9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421 %,股份来源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行权 及二级市场增持;副总经理、首席医学官杨振帆博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702,1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959%,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副总经理、首席 商务官吴清漪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704,3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664%, 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及二级市场增持;副总经理张知为女士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 1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58%,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计划行权。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 ZHANG XIAOLIN(张小林) 博士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2,258,493 股(含本数)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4856%;杨振帆博士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925,530 股(含 本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1990%;吴清漪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426,092 股(含本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917%;张知为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10,000 股(含本数),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022%。上述减持对象本次减持数量占其本人本次减 持前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均不超过 2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期间的市场价格确定。
若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回 购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主体将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近日收到上述减持主体关于减持计划的告知。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ZHANG XIAOLIN |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
| 持股数量 | 9,033,972股 |
| 持股比例 | 1.9421%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股权激励取得:8,873,000股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60,972股 |
| 股东名称 | 杨振帆 |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
| 持股数量 | 3,702,125股 |
| 持股比例 | 0.7959%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股权激励取得:3,702,125股 |
| 股东名称 | 吴清漪 |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
| 持股数量 | 1,704,372股 |
| 持股比例 | 0.3664%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股权激励取得:1,692,572股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1,800股 |
| 股东名称 | 张知为 |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
| 持股数量 | 120,000股 |
| 持股比例 | 0.0258%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股权激励取得:120,000股 |
ZHANG XIAOLIN存在以下一致行动人:
| 股东名称 | 持有数量( 股) | 持有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 原因 | |
|---|---|---|---|---|
| 第一 组 | ZYTZ Partners Limited | 5,167,283 | 1.1108% | 董事 |
| 江苏无锡迪喆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7,451,788 | 12.3508% | 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委派代表 | |
| 合计 | 62,619,071 | 13.4617% | — |
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 (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前期减持计划 披露日期 |
|---|---|---|---|---|---|
| ZHANG XIAOLIN | 1,827,000 | 0.3977% | 2025/4/3~<br>2025/5/7<br> | 50.00-59.10 | 2025-01-21 |
| 杨振帆 | 1,154,000 | 0.2512% | 2025/7/18~ 2025/7/22 | 65.47-71.24 | 2025-06-26 |
| 吴清漪 | 302,054 | 0.0657% | 2025/6/27~<br>2025/7/7<br> | 59.00-69.00 | 2025-05-20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ZHANG XIAOLIN |
|---|---|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2,258,493 股 |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0.4856 %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258,493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258,493 股 |
| 减持期间 | 2026 年 9 月 29 日~2026 年 12 月 28 日 |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及二级市场增持 |
| 拟减持原因 | 个人资金需求 |
| 股东名称 | 杨振帆 |
|---|---|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925,530 股 |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0.1990% |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925,530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925,530 股 |
| 减持期间 | 2026 年 9 月 29 日~2026 年 12 月 28 日 |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股权激励计划行权 |
| 拟减持原因 | 个人资金需求 |
| 股东名称 | 吴清漪 |
|---|---|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426,092 股 |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0.0917%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426,092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426,092 股 |
| 减持期间 | 2026 年 9 月 29 日~2026 年 12 月 28 日 |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及二级市场增持 |
| 拟减持原因 | 个人资金需求 |
| 股东名称 | 张知为 |
|---|---|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10,000 股 |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 0.0022%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0,000 股 |
| 减持期间 | 2026 年 9 月 29 日~2026 年 12 月 28 日 |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股权激励计划行权 |
| 拟减持原因 | 个人资金需求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上述减持主体就所持公司股份锁定事宜承诺“在发行人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
本次减持应遵守前述承诺,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 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时间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 次减持计划系因高管个人资金需求所作出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 持续经营等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减持主体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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