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子公司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国晟科技2026-09-04 00:00

摘要

1国晟科技公告为二级控股子公司安徽国晟新能源向邮储银行淮北分行申请1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
2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70%,2026年上半年净利润亏损265.77万元。
3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4.39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41.35%,且存在915万元逾期担保。
4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措施,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国晟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6-077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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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实际为其提供的 担保余额是否在前期预 计额度内本次担保是 否有反担保
安徽国晟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1,000 万元7,712.75 万元不适用否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 元)915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43,944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41.35%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br><br>□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国晟新 能源”)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 淮北市分行”)申请借款 1,000 万元,期限一年。公司、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乾景睿科”)及公司控股股东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晟能源”)、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君、高飞对上述借款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 年 9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乾景睿科为安徽国晟新能源在邮储银行淮北市分行 申请的 1,000 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公司持股情况控股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全资子公司乾景睿科持股 51%
法定代表人张恒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604MA8NN8704N
成立时间2022-02-10
注册地安徽省淮北市
注册资本35000 万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五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 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发电 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 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 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电子专用材料
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力电 子元器件制造;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力设施器材 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 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 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项目2026 年 6 月 30 日 /2026 年 1-6 月 (未经审计)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84,822.1691,697.70
负债总额63,192.3769,812.18
资产净额21,629.7921,885.52
营业收入24,730.7067,226.84
净利润-265.77-8,222.2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1、 保证人: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2、 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行
  • 3、 被保证人: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5、 担保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 6、 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

括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甲方为实现债权 与担保权利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 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等)。

  • 7、 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安徽国晟新能源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的

长远发展,缓解子公司的债务压力。安徽国晟新能源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 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

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子公司安徽国晟新能源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需

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故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43,944 万元(全部

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1.35%;公司 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孙公司对外担保逾期金额 915 万元。

特此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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