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子公司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国晟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6-077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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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 担保余额 | 是否在前期预 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 否有反担保 |
|---|---|---|---|---|
| 安徽国晟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 | 1,000 万元 | 7,712.75 万元 | 不适用 |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 元) | 915 |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43,944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141.35%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br><br>□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国晟新 能源”)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 淮北市分行”)申请借款 1,000 万元,期限一年。公司、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乾景睿科”)及公司控股股东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晟能源”)、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君、高飞对上述借款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 年 9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乾景睿科为安徽国晟新能源在邮储银行淮北市分行 申请的 1,000 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 被担保人名称 | 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公司持股情况 | 控股子公司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全资子公司乾景睿科持股 51% |
| 法定代表人 | 张恒辉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604MA8NN8704N |
| 成立时间 | 2022-02-10 |
| 注册地 | 安徽省淮北市 |
| 注册资本 | 35000 万 |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五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 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发电 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 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 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电子专用材料 |
| 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力电 子元器件制造;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力设施器材 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 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 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 项目 | 2026 年 6 月 30 日 /2026 年 1-6 月 (未经审计) |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84,822.16 | 91,697.70 | |
| 负债总额 | 63,192.37 | 69,812.18 | |
| 资产净额 | 21,629.79 | 21,885.52 | |
| 营业收入 | 24,730.70 | 67,226.84 | |
| 净利润 | -265.77 | -8,222.22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1、 保证人: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2、 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行
- 3、 被保证人: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5、 担保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 6、 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
括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甲方为实现债权 与担保权利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 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等)。
- 7、 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安徽国晟新能源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的
长远发展,缓解子公司的债务压力。安徽国晟新能源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 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
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子公司安徽国晟新能源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需
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故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43,944 万元(全部
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1.35%;公司 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孙公司对外担保逾期金额 915 万元。
特此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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