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特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董事长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森特股份2026-09-04 00:00

摘要

1森特股份控股股东、董事长刘爱森于2026年1月27日至9月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69.41万股,增持金额约7500.86万元,占总股本1.06%。
2本次权益变动后,刘爱森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36.01%增至37.07%,触及1%刻度。
3本次增持系履行此前披露的增持计划(不低于1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0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董事长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比例增加 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36.01%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37.07%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 诺、意向、计划是□ 否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是□ 否

注:2026 年 7 月,公司先后完成 2026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登记、2023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由 539,699,978 股变更为 539,519,978 股,刘爱森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李桂茹女士、 北京士兴盛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 36.00%增至 36.01%。本公告中涉及的持股比例以变更后的股本总数 计算。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 身份类别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br><br>□其他 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br>□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 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br>□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br>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刘爱森 控股股东/实控人<br><br>□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行动人<br>□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br>□ _____________  不适用
  •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一致行动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李桂茹□ 控股股东/实控人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行动人<br>□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br>□ _____________ 不适用
北京士兴盛亚投资有 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行动人<br>□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br> 91110302763546124L<br><br>□ 不适用

二、 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披露了《森特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董事长增持股 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刘爱森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2 个 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 A 股股份,增持总金额不 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增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2%。

2026 年 9 月 2 日,公司收到刘爱森先生《关于增持森特股份比例权益变动 触及 1%刻度的告知函》。其在 2026 年 1 月 27 日至 2026 年 9 月 2 日,以集中竞 价的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5,694,090 股,增持金额 75,008,608.39 元,占 森特股份总股本的 1.06%,刘爱森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36.01%增加至 37.07%,本次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 称变动前股数 (万股)变动前 比例 (%)变动后股数 (万股)变动后 比例 (%)权益变动方 式权益变动的 时间区间资金来源 (仅增持 填写)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刘爱森13,663.815625.33%14,233.224626.38%集 中 竞 价<br><br>☑ 大 宗 交 易<br><br>□ 其他:____2026/1/272026/9/2自有资金 ☑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李桂茹0.02400.00%0.02400.00%///
北 京 士 兴 盛 亚 投 资 有限公司5,766.269610.69%5,766.269610.69%///
合计19,430.109236.01%19,999.518237.07%------

注:2026 年 7 月,公司先后完成 2026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登记、2023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由 539,699,978 股变更为 539,519,978 股,刘爱森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李桂茹女士、 北京士兴盛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 36.00%增至 36.01%。本公告中涉及的持股比例以变更后的股本总数 计算。

三、 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刘爱森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实施增持计划。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 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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