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关于控股股东获得股票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东阳光2026-09-04 00:00

摘要

1东阳光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获建行深圳分行专项贷款承诺函,贷款额度不超过5.4亿元,期限不超3年,专项用于增持公司A股股份。
2此前控股股东已披露6个月内增持3亿至6亿元计划,本次贷款落实了主要资金来源,彰显大股东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及增持计划的确定性。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6-90 号 债券代码:242444 债券简称:25 东科 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获得股票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东阳光关于控股股东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临 2026-74 号),基于对公司未来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 长期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 圳东阳光实业”)拟于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 A 股股份,增持金额不 低于 3 亿元人民币(含),不高于 6 亿元人民币(含)。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 区间,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的通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市分行向深圳东阳光实业出具了《贷款承诺函》,同意为深圳东阳光实业 增持上市公司股票提供专项贷款支持,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4,000 万元,贷 款期限不超过 3 年,专项用于深圳东阳光实业增持公司 A 股股票。除上述贷款 外,本次增持的其余资金为深圳东阳光实业的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资金。

深圳东阳光实业将按照增持计划在增持期间内择机增持公司股份,严格遵守 贷款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公司将持续关注深圳东阳光实业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 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则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 其他风险因素,导致无法完成增持计划的风险,如在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 述风险,深圳东阳光实业将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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