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江证券发布苏州规划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检查期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报告显示公司治理、内控、信披及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基本合规,但存在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3重点关注的是,2026年上半年公司营收6,942.69万元,同比下降32.53%;
4归母净利润-1,515.43万元,同比大幅下降400.92%,保荐机构已督促管理层分析原因并制定应对措施。
| 保荐机构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苏州规划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章睿 | 联系电话:021-65779433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穆杰 | 联系电话:021-65779433 |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穆杰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 ||||
| 现场检查时间:2026 年 8 月 20 日、2026 年 9 月 1 日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意见 | |||
| (一)公司治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查阅公司三会文件及相 关决议;(3)审阅披露信息;(4)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实际经营情况;(5) 察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 |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 | |||
| 2.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董事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 | |||
| 3.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 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 | |||
| 4.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 确认 | √ | |||
|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 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 | |||
| 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 | |||
|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 | |||
|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 | |||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 | |||
| (二)内部控制 | ||||
| 现场检查手段:(1)检查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置和制度建设;(2)查阅公司内审部、 审计委员会工作文件,查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3)访谈公司管理层。 | ||||
|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 √ |
| 门(如适用) | |||
|---|---|---|---|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 √ | ||
|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 用) | √ | ||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 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 √ | ||
|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 √ | ||
|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题等(如适用) | √ | ||
|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 √ | ||
|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 √ | ||
|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 √ | ||
|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 √ | ||
|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 √ | ||
| (三)信息披露 |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文件;(2)查阅投资者 关系活动记录表;(3)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日常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 |||
|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 | ||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 | ||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 | ||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 | ||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 | ||
|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 | ||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 制度文件;(2)取得关联方清单及关联方交易材料、关联方资金往来明细;(3) 访谈公司管理层。 | |||
|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直接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 | ||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 √ |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
|---|---|---|---|
|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义务 | √[<br><br>注 1] | ||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 | ||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 | ||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 | √ | ||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 务等情形 | √ | ||
|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 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 √ | ||
| (五)募集资金使用 |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查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及相关的会议审批文件;(3)查阅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对账单,抽查募集资金大额 支付凭证及原始凭证等材料;(4)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 告等公告内容;(5)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合规情况。 | |||
|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 | ||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 | ||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 情形 | √ | ||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 √ | ||
|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 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 √ | ||
|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 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 √[注2] | ||
|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 | ||
| (六)业绩情况 |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与公司进行 对比分析;(2)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业绩波动的情况与原因。 | |||
|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注3] | ||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 | ||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 | ||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所作出的承诺;(2)检查公司及 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及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 |||
|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
|---|---|---|---|
| (八)其他重要事项 |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相关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2)查 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凭证。 | |||
|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 | ||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 | ||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 | ||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或者风险 | √ | ||
|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 | ||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 √ | ||
|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 |||
| 注 1:关联交易未达到需披露或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br>注 2: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一致,公司募投项目存在延期情况,公司<br><br>已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2024 年 4 月 24 日和 2025 年 10 月 27 日分别发布公告对募 投项目延期情况进行披露;<br><br>注 3:2026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942.69 万元,同比下降 32.53%,归<br><br><br>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15.43 万元,同比下降 400.92%。保荐机构及保荐 代表人已提请公司管理层关注业绩波动的相关因素,督促管理层深入分析业绩变动 的具体原因,及时制定并实施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同时,保荐机构将督促公司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 限公司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章 睿 穆 杰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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