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兴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摘要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9 月 3 日 15:00。
-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9 月 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9 月 3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3、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软件产业基地 5 栋 D 座 3 楼
会议室。
-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太兵先生。
- 7、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万兴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 8、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7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为 53,824,9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37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为 52,062,9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0225%;参加网络投票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6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762,063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46%。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68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762,0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46%。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93,336,324 股,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439,794 股,公司“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231,400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及《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 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以及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均放弃 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为 192,665,130 股。)
9、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 会。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
下: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 结果 | ||||
|---|---|---|---|---|---|---|---|---|---|---|---|
| 股数 (股) | 比例 (%) | 股数 (股) | 比例 (%) | 股数 (股) | 比例 (%) | 股数 (股) | 比例 (%) | ||||
| 1.00 | 《关于公司 〈2026 年员 工持股计划 (草案)〉 及其摘要的 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53,451,393 | 99.3059 | 354,192 | 0.6580 | 19,400 | 0.0360 | 0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 股东的表决 情况 | 1,388,471 | 78.7980 | 354,192 | 20.1010 | 19,400 | 1.1010 | 0 | 0 | |||
| 2.00 | 《关于公司 〈2026 年员 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 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53,451,393 | 99.3059 | 354,192 | 0.6580 | 19,400 | 0.0360 | 0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 股东的表决 情况 | 1,388,471 | 78.7980 | 354,192 | 20.1010 | 19,400 | 1.1010 | 0 | 0 |
| 3.00 | 《关于提请 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2026 年员工 持股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 案》 | 总表决情况 | 53,451,393 | 99.3059 | 354,192 | 0.6580 | 19,400 | 0.0360 | 0 | 0 | 通过 |
|---|---|---|---|---|---|---|---|---|---|---|---|
| 其中,中小 股东的表决 情况 | 1,388,471 | 78.7980 | 354,192 | 20.1010 | 19,400 | 1.1010 | 0 | 0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林婕律师、蔡霖律师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 1、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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