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豪润达: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北京风炎、领瑞投资、领瑞益信

德豪润达2026-09-03 00:00

摘要

12026年9月3日,德豪润达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股东北京风炎及其一致行动人领瑞投资、领瑞益信于2026年6月8日至9月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7,042,800股,占总股本2.11%。
3本次减持后,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7.11%降至5.00%,触及5%举牌线。
4减持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且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5本次变动不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德豪润达 股票代码:002005

  • 信息披露义务人1:北京风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北京风炎臻选2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住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F座229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5号鑫茂大厦北楼5层501-7

  • 信息披露义务人2: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西统路8号西田各庄镇政府办公楼508室-301 通讯地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西统路8号西田各庄镇政府办公楼508室

-301

信息披露义务人3:北京领瑞益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B座182 通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B座182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减少(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签署时间:二〇二六年九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 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

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豪润 达”)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 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德豪润达拥有权益的股份。

  • 5、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

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 或者说明。

  • 6、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释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9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0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2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13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4

  •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5
  •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7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8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1指北京风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北京风炎臻选2号私<br><br>募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2指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3指北京领瑞益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德豪润达、公 司指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指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指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9月1日,股东北京风炎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代表“北京风炎臻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后北 京风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北京风炎臻选2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北京领瑞益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股比例触及5%。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北京风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北京风炎臻选2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北京风炎”) 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F座229 登记机关: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327897876B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波涛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15-05-18至2035-05-1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股权结构及其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北京风炎的实际控制人为周新华,公司的股权结构及控

制关系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瑞投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西统路8号西田各庄镇政府办公楼508室

-301

登记机关: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228080535311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波涛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13-10-10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股权结构及其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领瑞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为周新华,公司的股权结构及控

制关系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3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3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北京领瑞益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瑞益信”) 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B座182 登记机关: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1FLTD8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波涛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18-11-14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项目投资;股权投资管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3的股权结构及其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领瑞益信的实际控制人为周新华,公司的股权结构及控

制关系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北京风炎除持有七彩化学(300758)、德豪润达(002005) 5%及以上股份外,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2025年12月20日,公司股东北京风炎、领瑞投资、领瑞益信与股东蚌埠鑫睿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王晟于2024年6月21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协议解 除后,股东北京风炎、领瑞投资、领瑞益信的董事均为张波涛先生,且上述股东受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股东北京 风炎、领瑞投资、领瑞益信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北京风炎根据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及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及治理结 构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保持不变。

二、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股东北京风炎计划于2026年6月6日至2026年9月5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 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2,20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98%。其中,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7,40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99%,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4,80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99%,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北京风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 司股份37,04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11%,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 减持计划外,股东北京风炎及其一致行动人领瑞投资、领瑞益信尚未有其他明确计 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 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上述股东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北京风炎于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9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以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7,04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11%。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16,97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7%,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20,06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 2025年12月20日,公司股东北京风炎、领瑞投资、领瑞益信与股东蚌埠鑫睿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王晟于2024年6月21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协议解 除后,股东北京风炎、领瑞投资、领瑞益信的董事均为张波涛先生,且上述股东受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股东北京 风炎、领瑞投资、领瑞益信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以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北京风炎、领瑞投资、领瑞 益信》。

  • 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9月1日,股东北京风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及大宗交易

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7,04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11%。其中,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16,97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7%,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合计减持20,06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5%。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股东北京风炎及其一致行动人领瑞投资、领瑞益信合计持有 公司124,663,95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1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总 股本的比例7.16%。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北京风炎及其一致行动人领瑞投资、领瑞 益信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87,621,15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占剔除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后总股本的比例为5.04%,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 (股)占总股 本比例<br><br>(%)占剔除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后 总股本的比例<br><br>(%)持股数量 (股)占总股 本比例<br><br>(%)占剔除公司 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后总 股本的比例<br><br>(%)
北京风炎123,283,9577.047.0986,241,1574.924.96
领瑞投资890,0000.050.05890,0000.050.05
领瑞益信490,0000.030.03490,0000.030.03
合计124,663,9577.117.1687,621,1575.005.04

注:1、上述股东所持股份性质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2、表格中的比例若出现合计数尾数 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3、本次权益变动前股东持股情况 指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东一致行动 协议到期解除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北京风炎、领瑞投资、领瑞 益信》中股东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股 份被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义务人亦不是 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最终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及治理 结构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保持不变。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9月1日,股东北京风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及大宗交易 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7,04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11%。其中,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16,97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7%,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 计减持20,06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5%。

除上述减持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不存在其 他任何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 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 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 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声明;
  •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董事、主要负责人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北京风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北京风炎 臻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

二〇二六年九月一日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二〇二六年九月一日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3(盖章):北京领瑞益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二〇二六年九月一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上 市 公 司 所 在地安徽省蚌埠市高新区燕南路 1308 号
股票简称德豪润达股票代码002005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名称北京风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代表“北京风炎臻选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 1 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F 座 229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名称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西统 路 8 号西田各庄镇政府办公楼 508 室-301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名称北京领瑞益信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 1 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B 座 182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 无 一 致 行 动人有 ☑ 无 □ 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信息披 露义务人介绍”之“四、信息 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 关系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是 否 为 上 市 公 司 实 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持股情况,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br><br>123,283,957 股,持股比例:7.04%;<br><br>信息披露义务人 2 持股情况,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890,000<br><br>股,持股比例:0.05%;<br><br>信息披露义务人 3 持股情况,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490,000<br><br><br>股,持股比例:0.0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变动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持股情况,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br><br>86,241,157 股,持股比例:4.92%;<br><br>信息披露义务人 2 持股情况,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890,000<br><br>股,持股比例:0.05%;<br><br>信息披露义务人 3 持股情况,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490,000<br><br><br>股,持股比例:0.03%。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6 年 6 月 8 日至 2026 年 9 月 1 日; 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 否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 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 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 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 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br><br>(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 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北京风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北京风炎 臻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

二〇二六年九月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二〇二六年九月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3(盖章):北京领瑞益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二〇二六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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