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化学: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华峰化学2026-09-03 00:00

摘要

1华峰化学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浙江华峰合成树脂100%股权及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100%股权,交易对方包括华峰集团及尤小平等自然人。
2公司董事会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披露保密措施说明,强调已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交易进程备忘录编制及报备等制度,限定敏感信息知悉范围,确保重组合规推进。
3该公告为重组程序性文件,确认交易标的及方式,但未披露具体交易对价、业绩承诺等核心条款。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集团”)、尤小平、 尤金焕、尤小华持有的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合计 100.00%的股权;拟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持有的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 司合计 100.00%的股权。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公司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保密义务。公司董事会就在本次交易中所 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筹划之初,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遵循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 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登记,确保信息处于可 控范围之内。

二、公司与各交易相关方沟通时,均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 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 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三、在本次交易的过程中,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通过交易进程备忘录的形式, 详细记载了筹划过程重要环节的进展情况,包括商议相关方案、形成相关意向的 具体时间、地点、参与机构和人员、商议和决议内容等。

四、公司对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申明了保密义务,强调了保密 责任,多次提醒和督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 票。

五、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了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进程备忘录及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表,并将有关材料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报备。

综上所述,在本次交易中,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信息披 露义务,避免内幕信息泄露,确保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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