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拟解散清算并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暨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68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拟解散清算 并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暨权益变动触及 5%刻度的 提示性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权益变动方向 | 比例增加□ 比例减少☑ |
|---|---|
|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 25.34% |
|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 24.95% |
|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
|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 是□ 否☑ |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br><br>□其他 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br>□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 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br>□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br> |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海南博蕴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 伙) | □ 控股股东/实控人<br><br>☑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br><br>□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br> | ☑ 91442000MA4UWDPX0G<br><br>□ 不适用 |
| 北海瑞悦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 | □ 控股股东/实控人<br><br>☑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br><br>□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br> | ☑ 91442000MA4UKYYF25<br><br>□ 不适用 |
| 张传卫 | ☑ 控股股东/实控人<br><br>□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br>□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br> | ☑ 不适用 |
| 明阳新能源投资 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 | ☑ 控股股东/实控人<br><br>□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br>□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br> | ☑ 914420006664946098<br><br>□ 不适用 |
3.一致行动人信息
| 一致行动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中山瑞信企业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 控股股东/实控人<br><br>☑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br><br>□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br> | ☑ 91442000MA4UWEKE64<br><br>□ 不适用 |
| 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 | □ 控股股东/实控人<br><br>☑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br><br>□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br> | ☑公司编号:1160719<br><br>□ 不适用 |
| 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 | □ 控股股东/实控人<br><br>☑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br><br>□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br> | ☑公司编号:1387610<br><br>□ 不适用 |
| Keycorp Limited | □ 控股股东/实控人<br><br>☑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br><br>□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br> | ☑公司编号:1135001<br><br>□ 不适用 |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投集团”)、海南博蕴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博蕴”)、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山瑞信”)、北海瑞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北海瑞悦”)、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以下简称“First Base”)、 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以下简称“Wiser Tyson”)、Keycorp Limited(以下简称“Keycorp”)同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的控 制,因此为一致行动人。
二、 权益变动触及 5%刻度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拟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明阳智能”、“公司”)的控股股东 一致行动人海南博蕴,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持有公司 36,647,003 股无 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 2,261,496,706 股)的 1.62%。
2026 年 9 月 2 日,公司收到海南博蕴《清算报告》,经海南博蕴各合伙人决 议决定解散注销,其持有的明阳智能股份拟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登记至各 个合伙人名下,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过出方 | 过入方 | 过户数量 (股) | 过户前持股 数量(股) | 过户后持股 数量(股) | 过户后持股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
|---|---|---|---|---|---|
| 海南 博蕴 | 北海瑞悦 | 1,832,351 | 2,262,876 | 4,095,227 | 0.18% |
| 张传卫 | 25,759,618 | 1,909,600 | 27,669,218 | 1.22% | |
| 王金发 | 3,621,933 | 4,594,620 | 8,216,553 | 0.36% | |
| 张启应 | 3,621,933 | 2,600,000 | 6,221,933 | 0.28% | |
| 刘建军 | 1,811,168 | 464,400 | 2,275,568 | 0.10% |
- 注 1:上述证券非交易过户过入方北海瑞悦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王金发为公
司原董事(已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因到龄退休辞任),张启应为公司董事兼业务总裁,刘建 军为公司首席风控官;
- 注 2:上述过入方证券非交易过户前持股数量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的股数。
(二)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将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取得明阳智能 股份
本次证券非交易过户的过入方中,北海瑞悦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 控制的公司。2023 年 11 月 30 日,因公司原股东厦门市联蕴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联蕴”)解散清算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北海瑞悦作 为厦门联蕴的合伙人取得明阳智能 2,262,876 股股份。同日北海瑞悦与公司控股 股东能投集团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将上述 2,262,876 股股份的表决权委托 给能投集团。2026 年 9 月 2 日,北海瑞悦与能投集团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之 终止协议》,双方之间的表决权委托关系终止,北海瑞悦自行行使明阳智能全部 的完整的股东权利。本次表决权委托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变更。
因海南博蕴拟解散清算并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北海瑞悦将合计持有明阳 智能 4,095,227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 2,261,496,706 股)的 0.18%。其中,
- 1,832,351 股将通过海南博蕴解散清算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取得。
(三)实际控制人二级市场增持以及将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取得明阳 智能股份
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在 2023 年 12 月至 2024 年 2 月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 司股份 1,909,6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即 2,271,759,206 股)的 0.08%,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 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结果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 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张传卫先生为海南博蕴的合伙人,持有海南博蕴 70.2912%合伙企业财产份 额。海南博蕴拟解散清算并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后,张传卫先生将新增持有明阳 智能股份 25,759,618 股,合计持有明阳智能 27,669,218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即 2,261,496,706 股)的 1.22%。
(四)因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导致的权益变动
- 能投集团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发行 2023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
一期),发行规模 4.242 亿元,标的股票为明阳智能 A 股股票,债券简称为 “23MYEB1”,债券代码为“137180.SH”,以下简称“2023 年可交换债券”。
- 能投集团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发行 2024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
一期),发行规模3.00亿元,标的股票为明阳智能A股股票,债券简称为“24MYEB1”, 债券代码为“137184.SH”,以下简称“2024 年可交换债券”。
根据有关规定和《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 说明书》的约定,债券换股期限自本期债券发行结束日满 6 个月后的第 1 个交易 日起至债券摘牌日前 1 个交易日止,即 2023 年可交换债券的换股期限为 2024 年 4 月 10 日至 2026 年 10 月 8 日止,2024 年可交换债券的换股期限为 2024 年 7 月 19 日至 2027 年 1 月 17 日止。
能投集团 2023 年可交换债券和 2024 年可交换债券换股期间,因投资者选 择换股,能投集团被动减持累计 6,556,099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
- 2,261,496,706 股)的 0.29%。
(五)本次权益变动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实际控制人张传卫、控股股东能投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中
山瑞信、北海瑞悦、Wiser Tyson、First Base、Keycorp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64,279,3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95%,导致其持股比例变动触及 5%整数倍。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权情况如下所示:
| 投资者名称 | 变动前股数 (万股) | 变动前 比例(%) | 变动前表决 权比例(%) | 变动后股数 (万股) | 变动后 比例(%) | 变动后表决 权比例(%) | 权益变动方式 | 权益变动的时间区 间 |
|---|---|---|---|---|---|---|---|---|
|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 海南博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664.7003 | 1.61 | - | - | - | - | 证券非交易过户 | 注 3 |
| 北海瑞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 | - | 409.5227 | 0.18 | 0.18 | 证券非交易过户 | 2023/11/30; 注 3 |
| 张传卫 | - | - | - | 2,766.9218 | 1.22 | 1.22 | 二级市场增持、 证券非交易过户 | 2023/12-2024/2; 注 3 |
|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005.1612 | 8.80 | 25.34 | 19,349.5513 | 8.56 | 23.55 | 可交换债券投资 者选择换股导致 | 2026/1-2026/2 |
|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 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1,780.3587 | 0.78 | - | 1,780.3587 | 0.79 | - | / | / |
| 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 | 11,947.0011 | 5.26 | - | 11,947.0011 | 5.28 | - | / | / |
| 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 | 15,706.2475 | 6.91 | - | 15,706.2475 | 6.95 | - | / | / |
| Keycorp Limited | 4,468.3336 | 1.97 | - | 4,468.3336 | 1.98 | - | / | / |
| 合计 | 57,571.8024 | 25.34 | 25.34 | 56,427.9367 | 24.95 | 24.95 | -- | -- |
- 注 1:上述权益变动期间为公司 2022 年 12 月 16 日披露《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后至本公告日。权益变动前比例、权益变 动前表决权比例,以当时公司总股本 2,272,085,706 股为基础计算。公司受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等因素影响,公司当前总股本为 2,261,496,706 股,以此基础计算权益变动后比例、权益变动后表决权比例。
- 注 2:以上合计数与各分项之和尾数的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 注 3:2026 年 9 月 2 日,公司收到海南博蕴的《清算报告》,实际权益变动的时间以非交易过户办理完成时间为准。
三、 其他说明
-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在 2022 年 12 月 16 日披露《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
份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后至本公告日期间,具体包括:(1)控股股东的 一致行动人海南博蕴解散清算及拟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将股份登记在各 合伙人名下;(2)公司实际控制人二级市场增持以及将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 式取得明阳智能股份;(3)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北海瑞悦将通过证券非交易过 户的方式取得明阳智能股份;(4)控股股东能投集团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换股。上述变动事项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明阳智能股 份数量减少、持股比例下降,不触及要约收购。
- 2、本次权益变动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发生相应变动,但
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
- 3、本次拟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的过入方中,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首
席执行官(总经理)张传卫先生、原董事王金发先生(已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因 到龄退休辞任)、董事兼业务总裁张启应先生、首席风控官刘建军先生将严格遵 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 4、针对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
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上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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