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摘要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明阳智能 股票代码: 601615
-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海南博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
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滨湾路 177 号航天城产 业 服 务 中 心 众 创 空 间 A 区 三 楼 307-HTCT-HNSJP-010
-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科技东路 39 号之二 359 室
-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北海瑞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
北海市银海区湖北路 288 号北海红树林现代 金融产业城-北海国际金融中 12#楼二层 C17
- 信息披露义务人 4: 张传卫 住所/通讯地址: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 22 号明阳工业园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科技东路 39 号之二 362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 住所/通讯地址: 香港北角英皇道 341 号恒生北角大厦 6 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 住所/通讯地址: 香港北角英皇道 341 号恒生北角大厦 6 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Keycorp Limited 住所/通讯地址: 香港北角英皇道 341 号恒生北角大厦 6 楼
权益变动性质: 持股比例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的股权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九月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 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 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 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 资者注意。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3 目 录 .............................................................. 4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11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2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9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0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2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 上市公司、公司、 明阳智能 | 指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股票代码:601615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海南博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北海瑞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张传卫(明阳智能实际 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总经理) |
| 能投集团 | 指 |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
| 海南博蕴 | 指 | 海南博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 行动人 |
| 中山瑞信 | 指 | 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市公司控股股 东的一致行动人 |
| 北海瑞悦 | 指 | 北海瑞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 First Base | 指 | 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 Wiser Tyson | 指 | 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 动人 |
| Keycorp | 指 | Keycorp Limited,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 可交换债券、<br><br>2023 年可交换债券、<br>2024 年可交换债券<br> | 指 |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 2023 年非公开发行可 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23MYEB1”,债券代码为 “137180.SH”)、2024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为“24MYEB1”,债券代码为“137184.SH”) |
| 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报告书 | 指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上市公司自 2022 年 12 月 16 日披露《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后至本报告书期间,具体包括:(1)海 南博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散清算及拟通过证券非交易 过户的方式将股份登记在各合伙人名下;(2)张传卫先生二级市 场增持以及将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取得明阳智能股份;(3) 北海瑞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取得明 阳智能股份;(4)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上述变动事项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明阳智能股份数量减少、持股比例下降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1、海南博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名称 | 海南博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注册地址 | 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滨湾路 177 号航天城产业服务中心众创空间 A 区三楼 307-HTCT-HNSJP-010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北海瑞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汪常发)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2000MA4UWDPX0G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 资活动 |
| 主要股东 | 1、北海瑞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5%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br>2、张传卫持有 70.2912%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br>3、王金发持有 9.8833%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br>4、张启应持有 9.8833%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br>5、刘建军持有 4.9422%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br> |
- 2、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名称 |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址 |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科技东路 39 号之二 359 室 |
| 法定代表人 | 张传卫 |
| 注册资本 | 9,280 万元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20006664946098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及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技术推广服务;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 主要股东 | 张传卫持有 85.3448%的股权; 张瑞持有 0.8621%的股权; 中山市瑞进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 13.7931%的股权。 |
- 3、北海瑞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名称 | 北海瑞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址 | 北海市银海区湖北路 288 号北海红树林现代金融产业城-北海国际金 融中心 12#楼二层 C17 |
| 法定代表人 | 张传卫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2000MA4UKYYF25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 动;融资咨询服务;票据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财务 咨询;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咨询策划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
| 主要股东 | 1、张传卫持有 90%的股权;<br>2、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0%的股权。<br> |
- 4、张传卫
| 姓名 | 张传卫 | 曾用名 | 无 |
|---|---|---|---|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41300119620615**** | ||
| 通讯地址 |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 22 号明阳工业园 | ||
|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 和地区永久居留权 | 否 |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 1、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名称 | 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注册地址 |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科技东路 39 号之二 362 室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张传卫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2000MA4UWEKE64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经营范围 | 企业管理及咨询 |
| 主要股东 | 1、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99%合伙企业财产份额;<br>2、张传卫持有 1%合伙企业财产份额。<br> |
2、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
| 名称 | 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 |
|---|---|
| 注册地址 | 香港北角英皇道 341 号恒生北角大厦 6 楼 |
| 董事 | 张传卫 |
| 公司编号 | 1160719 |
| 企业类型 | 有限公司 |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 |
| 主要股东 | 中国明阳风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 |
3、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
| 名称 | 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 |
|---|---|
| 注册地址 | 香港北角英皇道 341 号恒生北角大厦 6 楼 |
| 董事 | 张传卫 |
| 公司编号 | 1387610 |
| 企业类型 | 有限公司 |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 |
| 主要股东 | Rich Wind Energy Two Corp.持有 100%股权。 |
4、Keycorp Limited
| 名称 | Keycorp Limited |
|---|---|
| 注册地址 | 香港北角英皇道 341 号恒生北角大厦 6 楼 |
| 董事 | 张传卫 |
| 公司编号 | 1135001 |
| 企业类型 | 有限公司 |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 |
| 主要股东 | 中国明阳风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能投集团、海南博蕴、中山瑞信、北海瑞悦、First Base、Wiser Tyson、Keycorp 同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的控制,因此为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 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 信息披露 义务人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是否取得境外 其他国家或地 区居留权 | 长期居住地 | 职务 |
|---|---|---|---|---|---|---|
| 海南博蕴 | 汪常发 | 男 | 中国 | 否 | 广东中山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 派代表 |
| 能投集团 | 张传卫 | 男 | 中国 | 否 | 广东中山 | 执行董事 |
| 张瑞 | 男 | 中国 | 否 | 广东中山 | 监事 | |
| 王金发 | 男 | 中国 | 否 | 广东中山 | 经理 | |
| 明艳玲 | 女 | 中国 | 否 | 广东中山 | 财务负责人 | |
| 北海瑞悦 | 张传卫 | 男 | 中国 | 否 | 广东中山 | 执行董事 |
| 张瑞 | 男 | 中国 | 否 | 广东中山 | 监事 | |
| 张超 | 女 | 中国 | 否 | 广东中山 | 经理 | |
| 闫龙泉 | 男 | 中国 | 否 | 广东中山 | 财务负责人 | |
| 张传卫 | - | 男 | 中国 | 否 | 广东中山 | 明阳智能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 官(总经理) |
(二)一致行动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 本情况如下:
| 一致行动人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是否取得境外 其他国家或地 区居留权 | 长期居住 地 | 职务 |
|---|---|---|---|---|---|---|
| 中山瑞信 | 张传卫 | 男 | 中国 | 否 | 广东中山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 First Base | 张传卫 | 男 | 中国 | 否 | 广东中山 | 董事 |
| Wiser Tyson | 张传卫 | 男 | 中国 | 否 | 广东中山 | 董事 |
| Keycorp | 张传卫 | 男 | 中国 | 否 | 广东中山 | 董事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明阳智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 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 况如下:
| 序号 | 持股标的 | 证券简称及股票代码 | 持股情况 |
|---|---|---|---|
| 广东明阳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 | 明阳电气 (301291.SZ) | 能投集团通过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和 中山市智创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 有明阳电气 43.58%的股份。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为上市公司自 2022 年 12 月 16 日披露《明阳 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后至本报告书期间,具体包括: (1)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南博蕴解散清算及拟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将股份 登记在各合伙人名下;(2)信息披露义务人张传卫先生二级市场增持以及将通过
- 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取得明阳智能股份;(3)信息披露义务人北海瑞悦将通过
- 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取得明阳智能股份;(4)信息披露义务人能投集团非公开 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上述变动事项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 计持有的明阳智能股份数量减少、持股比例下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明 阳智能股份的具体计划。若未来拟增持或减持明阳智能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南博蕴拟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
海南博蕴为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同时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一 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36,647,003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 2,261,496,706 股)的 1.62%。2026 年 9 月 2 日,公司收到海南博蕴《清算报告》, 经海南博蕴各合伙人决议决定解散注销,其持有的明阳智能股份拟通过证券非交 易过户的方式登记至各个合伙人名下,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过出方 | 过入方 | 过户数量 (股) | 过户前持股 数量(股) | 过户后持股 数量(股) | 过户后持股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
|---|---|---|---|---|---|
| 海南 博蕴 | 北海瑞悦 | 1,832,351 | 2,262,876 | 4,095,227 | 0.18% |
| 张传卫 | 25,759,618 | 1,909,600 | 27,669,218 | 1.22% | |
| 王金发 | 3,621,933 | 4,594,620 | 8,216,553 | 0.36% | |
| 张启应 | 3,621,933 | 2,600,000 | 6,221,933 | 0.28% | |
| 刘建军 | 1,811,168 | 464,400 | 2,275,568 | 0.10% |
- 注 1:上述证券非交易过户过入方北海瑞悦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王金发
为上市公司原董事(已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因到龄退休辞任),张启应为上市公司董事兼业 务总裁,刘建军为上市公司首席风控官;
- 注 2:上述过入方证券非交易过户前持股数量为截止本报告披露日的股数。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北海瑞悦将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取得明阳智能 股份
北海瑞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控制的公司。2023 年 11 月 30 日,因上市公司原股东厦门市联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 联蕴”)解散清算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北海瑞悦作为厦门联蕴的合伙人取得明 阳智能 2,262,876 股股份。同日北海瑞悦与公司控股股东能投集团签署《表决权
委托协议》,将上述 2,262,876 股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能投集团。2026 年 9 月 2 日,北海瑞悦与能投集团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终止协议》,双方之间的表决 权委托关系终止,北海瑞悦自行行使明阳智能全部的完整的股东权利。本次表决 权委托终止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
因海南博蕴拟解散清算并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北海瑞悦将合计持有明阳 智能 4,095,227 股,占上市公司当前总股本(即 2,261,496,706 股)的 0.18%。其 中,1,832,351 股将通过海南博蕴解散清算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取得。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张传卫先生二级市场增持以及将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 的方式取得明阳智能股份
上市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在 2023 年 12 月至 2024 年 2 月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 持上市公司股份 1,909,600 股,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3 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 份结果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张传卫先生为海南博蕴的合伙人,持有海南博蕴 70.2912%合伙企业财产份 额。海南博蕴拟解散清算并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后,张传卫先生将新增持有明阳 智能股份 25,759,618 股,合计持有明阳智能 27,669,218 股,占上市公司当前总股 本(即 2,261,496,706 股)的 1.22%。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能投集团因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导致的权 益变动
能投集团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发行 2023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 一期),发行规模 4.242 亿元,标的股票为明阳智能 A 股股票。2024 年 1 月 18 日,能投集团发行 2024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 3.00 亿元,标的股票为明阳智能 A 股股票。
根据有关规定和《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 说明书》的约定,债券换股期限自本期债券发行结束日满 6 个月后的第 1 个交易 日起至债券摘牌日前 1 个交易日止,即 2023 年可交换债券的换股期限为 2024 年 4 月 10 日至 2026 年 10 月 8 日止,2024 年可交换债券的换股期限为 2024 年 7 月 19 日至 2027 年 1 月 17 日止。
能投集团 2023 年可交换债券和 2024 年可交换债券换股期间,因投资者选择 换股,能投集团被动减持累计 6,556,099 股,占上市公司当前总股本(即 2,261,496,706 股)的 0.2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 信息披露 义务人 | 时间 | 减持股数(股) | 换股价格 (元/股) | 交易方式 |
|---|---|---|---|---|
| 能投集团 | 2026 年 1 月至<br>2026 年 2 月<br> | 6,556,099 | 24.42 | 可交换债券投资者选择换 股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 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能投集团、海南博蕴、中山瑞信、First Base、Wiser Tyson、 Keycorp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575,718,024 股,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 (2,272,085,706 股)的 25.34%。
上市公司受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等因素影响,上市公司当前总股本 为 2,261,496,706 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 564,279,367 股,持股比例降至 24.95%,导致其持股比例变动触及 5% 整数倍。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如下所示:
| 股东 | 权益变动前 | 权益变动后 | ||||
|---|---|---|---|---|---|---|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
| 张传卫 | - | - | - | 27,669,218 | 1.22% | 1.22% |
| 能投集团 | 200,051,612 | 8.80% | 25.34% | 193,495,513 | 8.56% | 23.55% |
| 海南博蕴 | 36,647,003 | 1.61% | - | - | - | - |
| 中山瑞信 | 17,803,587 | 0.78% | - | 17,803,587 | 0.79% | - |
| 北海瑞悦 | - | - | - | 4,095,227 | 0.18% | 0.18% |
| First Base | 119,470,011 | 5.26% | - | 119,470,011 | 5.28% | - |
| Wiser Tyson | 157,062,475 | 6.91% | - | 157,062,475 | 6.95% | - |
| Keycorp | 44,683,336 | 1.97% | - | 44,683,336 | 1.98% | - |
| 合计 | 575,718,024 | 25.34% | 25.34% | 564,279,367 | 24.95% | 24.95% |
注:上述权益变动期间为上市公司 2022 年 12 月 16 日披露《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 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后至本报告日。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以当时上 市公司总股本 2,272,085,706 股为基础计算。上市公司当前总股本为 2,261,496,706 股,以此 基础计算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 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能投集团为可交换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之目的,根据《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细则》开立的质押专 用证券账户,2023 年可交换债券剩余质押的股份数量为 46,954,498 股,2024 年 可交换债券剩余质押的股份数量为 32,949,403 股。
权益变动后,张传卫先生、能投集团、中山瑞信、北海瑞悦、First Base、 Wiser Tyson 和 Keycorp 的质押情况如下:
| 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质押股份数量 (股) | 占其所持股份 比例 | 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比例 |
|---|---|---|---|---|---|
| 张传卫 | 27,669,218 | 1.22% | - | - | - |
| 能投集团 | 193,495,513 | 8.56% | 79,903,901 | 41.29% | 3.53% |
| 中山瑞信 | 17,803,587 | 0.79% | - | - | - |
| 北海瑞悦 | 4,095,227 | 0.18% | - | - | - |
| First Base | 119,470,011 | 5.28% | 114,000,000 | 95.42% | 5.04% |
| Wiser Tyson | 157,062,475 | 6.95% | 45,000,000 | 28.65% | 1.99% |
| Keycorp | 44,683,336 | 1.98% | 8,390,000 | 18.78% | 0.37% |
| 合计 | 564,279,367 | 24.95% | 247,293,901 | 43.82% | 10.93% |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 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前述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 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 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4、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明阳智能办公地点。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海南博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海瑞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传卫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Keycorp Limited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 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 火炬路 22 号明阳工业园 |
| 股票简称 | 明阳智能 | 股票代码 | 601615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一) | 海南博蕴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注册地 | 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滨湾 路 177 号航天城产业服务 中心众创空间 A 区三楼<br><br>307-HTCT-HNSJP-01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二) |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注册地 |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科技东 路 39 号之二 359 室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三) | 北海瑞悦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注册地 | 北海市银海区湖北路 288 号北海红树林现代金融产 业城-北海国际金融中 12# 楼二层 C17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四) | 张传卫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注册地 |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 22 号明阳工业园 |
|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 协议转让 □ | |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 间接方式转让 □ | ||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 执行法院裁定 □ | ||
| 继承 □ | 赠与 □ | ||
| 其他 √ (1、海南博蕴解散清算及拟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将股份 登记在各合伙人名下;2、张传卫先生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以及将通过证 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取得明阳智能股份;3、北海瑞悦将通过证券非交 易过户的方式取得明阳智能股份;4、能投集团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 债券换股)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575,718,024 股 持股比例:25.34%<br><br>上述持股比例以 2022 年 12 月 16 日披露《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 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时上市公司总股本 2,272,085,706 股为基础 计算。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及变动比例 |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564,279,367 股 持股比例:24.95%<br><br>上述持股比例以上市公司当前总股本2,261,496,706股为基础计算。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的时间及方式 | 1、2026 年 9 月 2 日,公司收到海南博蕴《清算报告》,经海南博蕴各 合伙人决议决定解散注销,其持有的明阳智能股份拟通过证券非交易过 户的方式登记至各个合伙人名下;<br>2、2026 年 1 月至 2026 年 2 月,能投集团因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 券换股导致直接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6,556,099 股;<br>3、(1)2023 年 11 月 30 日,因上市公司原股东厦门联蕴解散清算办 理证券非交易过户,北海瑞悦作为厦门联蕴的合伙人取得明阳智能 2,262,876 股股份。(2)因上述海南博蕴拟解散清算并办理证券非交易 过户,北海瑞悦作为海南博蕴的合伙人将取得明阳智能 1,832,351 股股 份;<br>4、(1)上市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实际控制人张传卫 先生在 2023 年 12 月至 2024 年 2 月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1,909,600 股。(2)张传卫先生 为海南博蕴的合伙人,持有海南博蕴 70.2912%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因 上述海南博蕴拟解散清算并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张传卫先生将新增直 接持有明阳智能股份 25,759,618 股。<br> |
| 是否已充分披露 资金来源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信 息披 露义 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 息披 露义 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在 二级 市场 买卖 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本 次权 益变 动是 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本页无正文,为《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海南博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海瑞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传卫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Keycorp Limited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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