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仲裁结果的公告

中国船舶2026-09-03 00:00

摘要

1中国船舶全资子公司外高桥造船涉及的一起自升式钻井平台建造合同仲裁案终结。
2仲裁庭驳回申请人ESSM1 LTD全部请求,外高桥造船无需返还1810万美元预付款及利息。
3该裁决预计增加公司2026年度利润总额约9890万元人民币(以年审为准)。
4该案始于2017年,历时多年终获有利结果,维护了公司合法权益,且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公告编号:2026-029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仲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仲裁裁决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造船”) 为被申请人;

涉案的金额:涉及 1 艘自升式钻井平台预付款 1810 万美元及其利息;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经裁决,外高桥造船无需返还预付 款 1810 万美元及其利息,预计将增加公司 2026 年度利润总额约 9890 万元 人民币(最终金额以 2026 年年度审计为准)。

一、本次仲裁申请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ESSM1 LTD公司 被申请人: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收到仲裁请求时间:2017年6月9日 仲裁方式:临时仲裁 仲裁所在地:英国伦敦 仲裁请求:船东方ESSM1 LTD公司(以下简称“船东”)以产品(1艘自

升式钻井平台,船号:H1368)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建造提起仲裁, 要求外高桥造船返还其已支付款项1810万美元及其利息。

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披露的《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

资子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17)。 二、本次仲裁进展过程 外高桥造船于2013年7月承接了新加坡ESSM PTE.LTD公司新造1艘自升

式钻井平台建造合同,船号为H1368。

2014年9月5日,新加坡ESSM PTE.LTD公司、外高桥造船和船东方签订变 更协议,将建造合同下新加坡ESSM PTE.LTD公司的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给船 东。

  • 2016年6月28日,船东向外高桥造船发出通知,以H1368船未能按照合同

完成建造为由终止合同。

  • 2017年6月9日,船东向仲裁庭提交了仲裁请求,要求外高桥造船返还已

支付款项1810万美元及其利息。 2019年4月2日至3日,双方就初步问题在伦敦进行庭审,外高桥造船赢

得初步问题仲裁。 三、本次仲裁裁决情况 日前,公司接外高桥造船函告,外高桥造船与船东纠纷仲裁案件已终结,

仲裁庭经审查、确认后宣布:裁决驳回申请人(船东)的全部仲裁请求,仲 裁程序终止。

基于上述裁决,外高桥造船无需返还预付款1810万美元及其利息。 四、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针对上述仲裁事宜,本公司高度重视,要求外高桥造船依法采取有效措

施,主张合法权益,保护股东利益。

本次仲裁裁决总体上支持了外高桥造船的主张,有利于外高桥造船日 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外高桥造船有权保留造船合同下的预付款,充分维 护了本公司及外高桥造船的合法权益,预计将增加公司2026年度利润总额

约9890万元人民币(最终金额以2026年年度审计为准)。 五、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

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3 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