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步森: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补充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ST步森2026-06-02 00:00

摘要

1公司控股股东方维同创获宝鸡市财政局批复,同意以每股14.136元协议转让14.81%股份(21,333,760股)给广州延丰数字,控制权拟变更为延丰数字及实控人王波。
2双方签署补充协议调整违约条款并确认无重大不利变化。
3本次转让价较当前股价16.15元折价约12.5%,尚需深交所合规确认及过户登记,存在不确定性。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步森

公告编号:2026-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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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收到宝鸡市财政局确认批复及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

充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控制权拟发生变更事项概述与披露情况:

1、2026年3月20日,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宝鸡方维同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方维同创”)与广州延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丰数字”)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方维同创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延丰数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1,333,760股(简称“本次股权转让”),持股比例为 14.81%。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延丰数字及实际控制人王波承诺,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3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上市公司重组上市或注入关联方资产的计划或安排。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2、2026年3月27日披露了《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及《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制权将发生变更,延丰数字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延丰数字的控股股东王波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进展情况

(一)收到宝鸡市财政局批复

2026年5月27日,公司收到方维同创的通知,宝鸡市财政局出具《关于确认转让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相关事项的批复》,同意宝鸡方维同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每股14.136元的价格,以协议转让方式向广州延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1,333,760股股份,即 14.81%的全部股权。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补充协议签署情况

2026年5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方维同创与延丰数字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对《股份转让协议》的部分条款进行调整。《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宝鸡方维同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广州延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一)合同条款变更

将原协议8.3条款:

  1. 3 若任何一方发生其他严重违反协议约定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行为,均构成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退还已支付的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或已转让的标的股份并赔偿守约方损失。如违约方未在守约方要求时限内支付前述款项,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变更为以下条款:

“8.3若任何一方发生其他严重违反协议约定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行为,均构成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退还已支付的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并赔偿守约方损失。如违约方未在守约方要求时限内支付前述款项,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二)陈述与保证

各方确认,截至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各方对于原协议中被本补充协议修订的条款未发生过任何纠纷或争议,亦不存在任何潜在的纠纷或争议。

各方就本次交易提供的所有文件(财务报告、尽调资料等)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自原协议签署日至本补充协议签署日,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资产状况未发生任何重大不利变化。

各方不存在其他任何未向对方披露但可能影响其作出交易决策或导致对方承担意外风险的重大事实。

(三)其他条款

  1. 本补充协议自各方正式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本补充协议与各方就本补充协议所述事项达成的其他书面或口头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1. 本补充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或补充,均须经各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署书面文件。如原协议被解除或终止的,本补充协议应同步解除或终止。
  1. 各方确认,本补充协议构成原协议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就本补充协议中未约定的事项,应继续适用原协议的约定;原协议未约定或约定事项与本补充协议存在任何冲突或不一致的,均应适用及遵守本补充协议的约定。
  1. 各方因本补充协议的效力、解释、履行或争议解决等产生任何纠纷的,适用原协议约定的争议解决机制。
  1. 本补充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壹份,其余报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审批、备案手续,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及完成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关于确认转让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相关事项的批复》
  1. 《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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