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摘要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相微
股票代码:688593
信息披露义务人1:Peter Hong Xiao(肖宏)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2:周剑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3:New Vision Microelectronics Inc.
通讯地址:Trinity Chambers,PO Box 4301,Road Town,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信息披露义务人4:Xiao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
通讯地址:中国香港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2座4楼417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5:新余市曌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仙来西大道科技馆2楼201
信息披露义务人6:新余市俱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仙来西大道科技馆2楼205
信息披露义务人7:新余市驷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仙来西大道科技馆2楼202
股份变动性质:本次权益变动是由到期解除一致行动协议引起,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股数量的变动,原一致行动人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再合并计算。
签署日期:2026年6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 “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相微”、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相微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0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 12
第六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4
第七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5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6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Peter Hong Xiao(肖宏)、周剑、新 Vision Microelectronics Inc.、Xiao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新余市曌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市俱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市驷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指
Peter Hong Xiao(肖宏)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指
周剑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新 Vision(BVI)
指
New Vision Microelectronics Inc.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Xiao International
指
Xiao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新余曌驿
指
新余市曌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新余俱驿
指
新余市俱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七、新余驷驿、驷驿信息
指
新余市驷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曽鑫微
指
新余市曽鑫微信息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市公司、新相微、公司
指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到期解除一致行动协议引起,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股数量的变动,原一致行动人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再合并计算。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准则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
《解除协议》
指
《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
本报告书
指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基本情况
姓名
Peter Hong Xiao(肖宏)
性别
男
国籍
美国国籍
护照号码
56612****
在上市公司任职情况
董事长、总经理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基本情况
姓名
周剑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国籍
证件号
1201041977********
在上市公司任职情况
总经理助理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基本情况
名称
New Vision Microelectronics Inc.
注册地
英属维尔京群岛
注册号
631844
成立日期
2004年12月23日
住所
Trinity Chambers,PO Box 4301,Road Town,Tortola,British Virgin Islands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基本情况
名称
Xiao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
注册地
中国香港
注册号
2394866
成立日期
2016年6月24日
住所
中国香港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2座4楼417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基本情况
名称
新余市曌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曌鑫微
出资总额
855.40万元
注册地址
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仙来西大道科技馆2楼2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7MA1J2MJM89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信息技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时间
2018年01月18日
通讯地址
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仙来西大道科技馆2楼201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基本情况
名称
新余市俱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Peter Hong Xiao(肖宏)
出资总额
4,066.8178万元
注册地址
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仙来西大道科技馆2楼2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6MA1JCY5W8N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从事信息科技、电子科技专业领域内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商务信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时间
2020年3月11日
通讯地址
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仙来西大道科技馆2楼20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七基本情况
名称
新余市驷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周剑
出资总额
756.70万元
注册地址
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仙来西大道科技馆2楼20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7MA1J3GPN3T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信息、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时间
2019年4月15日
通讯地址
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仙来西大道科技馆2楼202
一、一致行动关系签署、履行及解除情况
(一)《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及履行情况
2022年,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相微”或“公司”)实际控制人Peter Hong Xiao(肖宏)与周剑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双方确认并认可Peter Hong Xiao(肖宏)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确认在一致行动期限内周剑及其控制的股东行使召集权、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等相关股东权利时,应无条件与Peter Hong Xiao(肖宏)的意思表示保持一致,不会作出任何与Peter Hong Xiao(肖宏)相反的意思表示并与Peter Hong Xiao(肖宏)保持一致行动。《一致行动协议》约定的一致行动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至新相微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满3年之日止。公司于2023年6月1日上市,《一致行动协议》于2026年5月31日到期并终止。截至本公告日,Peter Hong Xiao(肖宏)与周剑各方均遵守《一致行动协议》,不存在违反《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况,不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
(二)一致行动协议解除情况
2026年5月31日,Peter Hong Xiao(肖宏)(甲方)与周剑(乙方)签署了《解除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双方确认,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乙方作为驷驿信息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驷驿信息在行使涉及公司的召集权、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等相关股东权利、董事权利时,不再与甲方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双方各自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各自意愿独立发表
意见、行使权利及履行相关职权,《一致行动协议》中关于一致行动关系及相关权利义务的约定全部解除并终止。
(三)《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前,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公司的控制关系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余驷驿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一致行动人相关的说明
一致行动协议终止前,公司实际控制人Peter Hong Xiao(肖宏)通过控制 New Vision(BVI)、Xiao International、新余瞿驿、新余俱驿、一致行动人周剑控制的新余驷驿合计间接控制公司 29.78%的股份;一致行动协议终止后,周剑不再为Peter Hong Xiao(肖宏)的一致行动人,相关股份将不再合并计算。公司实际控制人Peter Hong Xiao(肖宏)通过控制 New Vision(BVI)、Xiao International、新余瞿驿、新余俱驿间接控制公司 26.90%的股份。周剑控制的新余驷驿直接持有公司 2.88%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份数量变动,系新相微实际控制人 Peter Hong Xiao (肖宏)与周剑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周剑不再为 Peter Hong Xiao (肖宏)的一致行动人,相关股份将不再合并计算。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可能。若未来发生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实际控制人Peter Hong Xiao(肖宏)通过New Vision (BVI)间接控制公司 16.68%的股份;通过Xiao International间接控制公司 5.24%的股份;通过新余瞿驿间接控制公司 3.10%的股份;通过新余俱驿间接控制公司 1.87%的股份;通过一致行动人周剑控制的新余驷驿间接控制公司 2.88%的股份,合计间接控制公司 29.78%的股份。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1
Peter Hong Xiao(肖宏)
-
-
2
New Vision(BVI)
76,653,360
16.68
3
Xiao International
24,077,880
5.24
4
新余瞿驿
14,247,000
3.10
5
新余俱驿
8,612,449
1.87
6
周剑
-
-
7
新余驷驿
13,257,000
2.88
合计
136,847,689
29.78
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后,周剑不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Peter Hong Xiao (肖宏)的一致行动人,所控制的公司股份数量不再合并计算。公司实际控制人 Peter Hong Xiao(肖宏)间接控制公司 26.90%的股份。周剑控制的新余驷驿直接持有公司 2.88% 股份。《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后,公司实际控制人 Peter Hong Xiao(肖宏)控制的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第一组
1
Peter Hong Xiao(肖宏)
-
-
2
New Vision(BVI)
76,653,360
16.68
3
Xiao International
24,077,880
5.24
4
新余曌驿
14,247,000
3.10
5
新余俱驿
8,612,449
1.87
合计
123,590,689
26.90
第二组
1
周剑
-
-
2
新余驷驿
13,257,000
2.88
合计
13,257,000
2.88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本次权益变动系实际控制人Peter Hong Xiao(肖宏)、周剑一致行动协议于2026年5月31日到期后不再续期,不涉及股东持股数量变动,各自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保持不变,新余驷驿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再与New Vision(BVI)、Xiao International、新余瞿驿、新余俱驿合并计算。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新相微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一、Peter Hong Xiao(肖宏)及持股平台的情况
Peter Hong Xiao(肖宏)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其在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中相关内容。
New Vision(BVI)、Xiao International、新余瞿驿、新余俱驿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中相关内容,其在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中相关内容。
(一)除在公司任职外,Peter Hong Xiao(肖宏)在外任职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外任职单位
担任的职务
Peter Hong Xiao(肖宏)
New Vision Microelectronics Inc.(Cayman)
董事
Xiao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
董事
新余市俱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合肥宏芯达微电子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新余市曌鑫微信息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宓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合肥新相微电子有限公司
董事、法定代表人
新相(北京)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
上海新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新相微电子(西安)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上海新相技术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深圳新相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长、经理、法定代表人
新相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新晟合微电子(重庆)有限公司
董事
重庆两江新显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二)Peter Hong Xiao(肖宏)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已经履行诚信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Peter Hong Xiao(肖宏)近三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二、周剑及持股平台的情况
周剑系公司总经理助理,其在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中相关内容。
新余驷驿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中相关内容,其在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中相关内容。
(一)除在公司任职外,周剑在外任职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外任职单位
担任的职务
周剑
上海阖勤贸易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新余市驷苑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新余市驷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二)周剑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已经履行诚信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周剑近三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第六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直接持有的新相微股票行为。
第七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案文件
-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 《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
- 本报告书原件;
- 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海市
股票简称
新相微
股票代码
68859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1
Peter Hong Xiao(肖宏)
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2
周剑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3
New Vision Microelectronics Inc.
住所
Trinity Chambers, PO Box 4301,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4
Xiao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
住所
中国香港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2座4楼417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5
新余市瞿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仙来西大道科技馆2楼20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6
新余市俱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仙来西大道科技馆2楼20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7
新余市驷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仙来西大道科技馆2楼202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减少□不变☑(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比例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普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互为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136,847,689股持股比例:29.7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数量及变动比例
1、Peter Hong Xiao(肖宏)
持股数量:0股;
通过New Vision(BVI)间接控制公司16.68%的股份;通过Xiao International间接控制公司5.24%的股份;通过新余墨驿间接控制公司3.10%的股份;通过新余俱驿间接控制公司1.87%的股份,合计间接控制公司26.90%的股份;
2、周剑
持股数量:0股;
通过新余俱驿间接控制公司2.88%的股份。
3、新 Vision Microelectronics Inc.持有数量76,653,360股,持有比例16.68%;
4、Xiao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持有数量24,077,880股,持有比例5.24%;
5、新余市墨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数量14,247,000股,持有比例3.10%;
6、新余市俱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数量8,612,449股,持有比例1.87%;
7、新余市俱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数量13,257,000股,持有比例2.88%;
第一组:Peter Hong Xiao(肖宏)通过New Vision、Xiao International、新余墨驿、新余俱驿间接合计控制公司股份的比例约为26.90%;
第二组:周剑控制的新余俱驿直接持有公司2.88%股份,与第一组相关主体持有权益不再合并计算。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可能。若未来发生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
参照本报告书“第六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涉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签字):
Peter Hong Xiao(肖宏)
2026年6月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2(签字):___
周剑
2026年6月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3(盖章): New Vision Microelectronics Inc.
授权代表(签字):___
Peter Hong Xiao(肖宏)
2026年6月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4(盖章):Xiao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
授权代表(签字):___
Peter Hong Xiao(肖宏)
2026年6月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5(盖章):新余市曌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新余市曌鑫微信息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6年6月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6(盖章):新余市俱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___
Peter Hong Xiao(肖宏)
2026年6月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7(盖章):新余市驷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___
周剑
2026年6月1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