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莱特光电2026-06-02 00:00

摘要

1公司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方案,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7.66亿元调减至6.98亿元。
2主要变动为取消“钙钛矿材料研发及器件验证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原拟投入3200万元),蒲城新材料基地项目拟投入募资由5亿元微调至4.91亿元,补充流动资金由2亿元调减至1.73亿元。
3其余发行条款不变,本次调整无需股东会审议,尚需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12月1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保证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顺利进行,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进行了调整。本次发行方案具体调整如下:

1、发行规模

调整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6,6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9,8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76,6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蒲城莱特光电新材料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生产车间1、生产车间3和生产车间4项目

52,166.07

50,000.00

2

蒲城莱特生产车间数智化升级改造项目

3,584.69

3,400.00

3

钙钛矿材料研发及器件验证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3,375.83

3,2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79,126.58

76,600.00

调整后: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69,8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蒲城莱特光电新材料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生产车间1、生产车间3和生产车间4项目

52166.07

49077.98

2

蒲城莱特生产车间数智化升级改造项目

3584.69

34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17322.02

合计

75750.76

69800.00

除前述调整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调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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