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曼石油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中曼石油2026-09-02 00:00

摘要

1中曼石油股东朱逢学(IPO前股东,非控股股东及董监高)计划自2026年9月23日至12月22日减持不超过5,563,407股,占总股本1.20%。
2其中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0.30%。
3减持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股份来源为IPO前取得。
4本次减持符合此前承诺及监管规定,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

证券代码:603619 证券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6-048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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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朱逢学持有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563,4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0%。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 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朱逢学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623,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387,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30%。 朱逢学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563,407 股,即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20%。在减持期间,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 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计划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朱逢学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IPO 前股东
持股数量5,563,407股
持股比例1.20%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IPO 前取得:5,563,407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朱逢学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5,563,407 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1.2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4,623,000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387,000 股
减持期间2026 年 9 月 23 日~2026 年 12 月 22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朱逢学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得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 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在上述锁定期满之后,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情况如下:

  • 1 减持方式:在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所持有公司的股

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 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 2 减持价格: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

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得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 3 减持比例:在本人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本人进行减持,则每年减

持公司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 25%。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 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A. 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的股东 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减持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将本人所持有的 全部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3 个月;B. 如果因上述违规减持卖出的股票而 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 5 日内将前述收益支 付到公司指定账户;C. 如果因上述违规减持卖出的股票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拟减持股东将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

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及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中任一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未 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减持公司股份实施期间,相关减持主体将严格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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