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2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担 保 对 象一 | 被担保人名称 | 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金能化学青岛”) |
|---|---|---|
| 本次担保金额 | 123,577.02 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507,966.98 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
| 担 保 对 象二 | 被担保人名称 | 金狮国际贸易(青岛)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金狮国贸青岛”) |
| 本次担保金额 | 20,923.08 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61,923.08 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
| 担 保 对 象三 | 被担保人名称 | 金能化学(齐河)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金能化学齐河”) |
| 本次担保金额 | 524.24 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15,440.95 万元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00 |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615,331.02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76.58%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br><br>□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br>□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br><br><br>☑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无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河支行 为满足业务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齐河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齐河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齐河”)申请固定资产借款524.24万元, 于2023年3月30日与工商银行签订编号为0161200030-2023年齐河(保)字00036 号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于2026年8月7日办理完毕。
2023年3月30日,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0161200030-2023年齐河(保)字0018号,担保期限自2023年3月14日至 2028年3 月14日,担保金额50,000万元。2023年3月30日,金能化学与工商银行签订《抵 押合同》,合同编号:0161200030-2023年齐河(抵)字0014号,金额和期限依 主合同之约定。
2、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海岸分行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青岛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海岸分行(以下简称“青岛农商银行”)申请开立3,500
万美元信用证,于2026年8月5日与青岛农商银行签订《开立信用证合同》,合同 编号:青农商西海岸分行贸融字2026年第562号,信用证于2026年8月7日办理完 毕。
2024年12月16日,公司与青岛农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 号:青农商西海岸分行高保字2024年第525号,担保期限自2024年12月16日至2026 年12月15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3、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支行 为满足业务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市北支行(以下简称“青岛银行市北支行”)申请开立人民币10,000万元信用 证,于2026年8月7日与青岛银行市北支行签订编号为802752026证字第08号的《开 立国内信用证合同》,信用证于2026年8月10日办理完毕。
2025年8月11日,公司与青岛银行市北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 同编号:802752025高保字第00038号,担保期限自2025年8月11日至2027年8月11 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为满足业务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 于2026年8月11日与光大银行签订编号为青光银麦岛贷字第2025021-3号的《流动 资金贷款合同》,流动资金借款于2026年8月11日办理完毕。
2025年12月19日,公司与光大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青光银麦岛高保字第2025021号,担保期限自2025年12月25日至2027年12月24日, 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为满足业务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于 2026年8月17日与兴业银行签订编号为兴银青借字2026-1251号的《流动资金借款 合同》,流动资金借款于2026年8月20日办理完毕。
2024年4月1日,公司与兴业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 银青借高保字2023-1232号-1,担保期限自2024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28日,担保
金额45,000万元。 6、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日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日照银行”)申请开立3,450万美元信用证, 于2026年8月20日与日照银行签订编号为2026年日银青岛国际开证第0820002号 的《国际信用证开证合同》,信用证于2026年8月24日办理完毕。
2025年9月11日,公司与日照银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 号:2025年日银青岛高保字第0908002号,担保期限自2025年9月8日至2026年9 月8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7、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狮国贸青岛向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开立2,805万美元 信用证,于2026年8月25日与农业银行签订编号为84040120260000290的《进口开 证合同》,信用证于2026年8月25日办理完毕。
2026年5月12日,公司与农业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84100520260000545,担保期限自2026年5月12日至2027年5月11日,担保金额最 高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元。
8、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为满足业务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开立人民币30,000万元信用证,于2026 年8月28日与北京银行签订编号为KLXY20260828002的《国内信用证开立协议》, 信用证于2026年8月31日办理完毕。
2026年8月26日,公司与北京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6273908-001,担保期限自2026年8月26日至2027年8月25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 过人民币50,000万元。
9、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为满足业务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申请开立人民币15,000万元信用证,于2026 年8月26日与恒丰银行签订编号为HTZ371011600MYRZ2026N007的《国内信用证开
证合同》,信用证于2026年8月31日办理完毕。
2026年8月27日,公司与恒丰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HTC371011600ZGDB2026N01D,担保期限自2026年8月26日至2027年8月20日,担保 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6年5月7日, 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 间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50亿元及同 意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号)。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br><br>□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被担保人名称 | 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br><br>□控股子公司<br>□参股公司<br>□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br>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
| 法定代表人 | 谷文彬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11MA3MR1PR24 |
| 成立时间 | 2018 年 03 月 09 日 |
| 注册地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董家口化工产业园内 |
| 注册资本 | 壹佰亿元整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化学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 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 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 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 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 |
| 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 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检验检测服务;危险废物 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热力生 产和供应;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 年 6 月 30 日 /2026 年 1-6 月(未 经审计) |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666,273.42 | 1,655,919.69 | |
| 负债总额 | 923,783.45 | 869,667.38 | |
| 资产净额 | 742,489.97 | 786,252.31 | |
| 营业收入 | 653,481.34 | 1,268,230.50 | |
| 净利润 | -56,900.93 | -18,375.94 |
(二) 金狮国际贸易(青岛)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br><br>□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被担保人名称 | 金狮国际贸易(青岛)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br><br>□控股子公司<br>□参股公司<br>□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br>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
| 法定代表人 | 伊国勇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20MABMWWA61G |
| 成立时间 | 2022 年 05 月 05 日 |
| 注册地 |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前湾保税港区同 江路 576 号办公楼 208 房间(A) |
| 注册资本 | 伍仟万元整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 内贸易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 |
| 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塑料制品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 年 6 月 30 日 /2026 年 1-6 月(未 经审计) |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13,999.21 | 128,889.30 | |
| 负债总额 | 202,664.80 | 116,255.15 | |
| 资产净额 | 11,334.42 | 12,634.15 | |
| 营业收入 | 254,807.98 | 203,748.19 | |
| 净利润 | -1,304.59 | 914.82 |
(三) 金能化学(齐河)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br><br>□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被担保人名称 | 金能化学(齐河)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br><br>□控股子公司<br>□参股公司<br>□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br>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
| 法定代表人 | 张再宾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425MABX5G2N97 |
| 成立时间 | 2022 年 08 月 16 日 |
| 注册地 |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西路 1 号行政 办公楼 505 室、507 室 |
| 注册资本 | 柒亿陆仟叁佰捌拾肆万柒仟陆佰玖拾壹元壹角伍分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 类化学品的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煤炭及 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 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炼焦;铸造用造 型材料生产;铸造用造型材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 饲料添加剂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 炭加工;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 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 加剂生产;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 (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 年 6 月 30 日 /2026 年 1-6 月(未 经审计) |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358,814.10 | 310,212.93 | |
| 负债总额 | 268,597.79 | 220,766.55 | |
| 资产净额 | 90,216.31 | 89,446.38 | |
| 营业收入 | 312,010.09 | 22,447.58 | |
| 净利润 | 687.99 | -4,385.02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工商银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河支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 50,000 万元 担保范围: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
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 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 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 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
担保期限:2023年3月14日至2028年3月14日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二)青岛农商银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海岸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 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 评估费、鉴定费、过户费、差旅费等)。
- 担保期限:2024年12月16日至2026年12月15日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三)青岛银行市北支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支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 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 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 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邮寄费等)以及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应支付的其他款项。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 担保期限:2025年8月11日至2027年8月11日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光大银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0万元 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
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 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款项(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担保期限:2025年12月25日至2027年12月24日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五)兴业银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45,000万元 担保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
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 担保期限:2024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28日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六)日照银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伍亿元整的本金 余额;以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法律规定应加倍支付的迟 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差旅费、执行费、 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代理费、提存费、鉴 定费等,下同)、因债务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 担保期限:2025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8日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七)农业银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36,000万元 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 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 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担保期限:2026年5月12日至2027年5月11日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八)北京银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币种 人民币金额大写伍亿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 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载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 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合计最 高债权额为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壹拾亿元整。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 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担保期限:2026年8月26日至2027年8月25日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九)恒丰银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15,000万元 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保管担 保财产的费用及实现债权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 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律师费、翻译费、公告费、评估费、 拍卖费、差旅费、鉴定费、外国法查明费、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迟延履行期间的
加倍债务利息以及债务人应负担的其他各项成本及费用等)。 担保期限:2026年8月26日至2027年8月20日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开展的担保行为,被担 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目的是满足子公司 正常经营资金需求,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计划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不会 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具有 绝对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金能化学青岛、金狮国贸青岛、金能化学齐河、
金狮国贸齐河及子公司间互相提供的担保合同余额为人民币1,058,000万元,已 实际使用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15,331.02万元(含本次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 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 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