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芝药业: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康芝药业2026-06-01 17:18

摘要

1康芝药业实际控制人洪江游因自身资金需求,将其持有的150万股(占总股本0.33%)质押给海南银行,期限12个月。
2截至公告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比例达80.85%,其中控股股东宏氏投资质押率高达94.69%。
3公告同时披露,因子公司中山爱护未达业绩承诺触发回购条款,宏氏投资需回购股权,目前已收到拟履约款1.13亿元,后续仍需筹措资金。
4控股股东资产负债率68.14%,存在一定偿债压力。

证券代码:300086

证券简称:康芝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6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康芝药业”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氏投资”或“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 8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今日接到实际控制人洪江游先生函告,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质押数量(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是否为限售股

是否为补充质押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用途

洪江游

是

1,500,000

19.51%

0.33%

否

否

2026.5.29

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主合同期限为12个月。

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自身资金需求

合计

1,500,000

19.51%

0.33%

![](page=1,bbox=[302, 144, 499, 213])

注:

  1. 以上数据如果有误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实际控制人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宏氏投资

101,280,747

22.25

95,900,000

95,900,000

94.69

21.07

0

0

0

0

洪江游

7,686,997

1.69

0

1,500,000

19.51

0.33

0

0

5,765,248

93.18

洪江涛

2,352,737

0.52

0

0

0

0

0

0

1,764,553

75

洪志慧

203,665

0.04

0

0

0

0

0

0

152,749

75

洪丽萍

803,769

0.18

0

0

0

0

0

0

602,827

75

陈惠贞

8,148,683

1.79

0

0

0

0

0

0

6,111,512

75

合计

120,476,598

26.47

95,900,000

97,400,000

80.85

21.40

0

0

14,396,889

62.39

注:

  1. 以上数据如果有误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1. 洪江游、洪志慧及洪丽萍所持限售股份性质均为高管锁定股;陈惠贞、洪江涛所持限售股份性质为IPO承诺锁定股。
  1. 洪江游为康芝药业的实际控制人,宏氏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为洪江游,洪丽萍、洪志慧均为洪江游的妹妹,洪江涛为洪江游的弟弟,陈惠贞为洪江游、洪江涛、洪志慧及洪丽萍的母亲,宏氏投资、洪丽萍、洪志慧、洪江涛及陈惠贞与洪江游均为一致行动人。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基本情况

(1) 本次质押股份主要用于洪江游先生的自身资金需求,无资金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对应融资余额如下表所示:

![](page=2,bbox=[302, 144, 499, 214])

时段

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万股)

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对应融资余额(万元)

未来半年内

600

4.98

1.32

1450

未来一年内

1250

10.38

2.75

2800

(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业务。

(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2、控股股东情况

名称: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洋浦经济开发区新都工业园区F区6栋01房

主要办公地点:洋浦经济开发区新都工业园区F区6栋01房

法定代表人:洪江涛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食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演出场所经营;网络文化经营;网络文化经营(仅限音乐);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职业中介活动;保税仓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科技中介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销售代理;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

![](page=3,bbox=[302, 143, 500, 214])

疗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体育竞赛组织;健身休闲活动;体育中介代理服务;棋牌室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游艇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营业务情况:股权投资与股权管理。

(1)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以下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

资产总额

1,013,250,667.75

1,017,210,831.60

负债总额

686,103,593.91

693,135,998.63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45,487,159.38

-3,072,240.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990,524.47

6,093,374.01

偿债能力指标

流动比率(倍)

1.60

1.58

速动比率(倍)

1.60

1.58

现金流动负债比(%)

-10.92

1.16

资产负债率(%)

67.71

68.14

2025年度及2026年3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和偿债能力指标见以上宏氏投资主要财务数据;宏氏投资当前各类借款总余额1.7亿元,未来一年内需偿付上述债务金额9,000万元,其中,未来半年内需偿付上述债务金额2,000万元。最近一年未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金额,未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没有因债务问题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page=4,bbox=[301, 144, 500, 213])

3、一致行动人情况

(1) 洪江游先生,2007年12月20日起担任公司董事长,2025年12月9日起兼任公司总裁,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686,997股,通过宏氏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5,075,827股,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92,762,824股,合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0.38%,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洪江游先生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所持有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

(2) 洪丽萍女士,2007年12月20日起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裁,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03,769股,通过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064,037股,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 5,867,806股,合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洪丽萍女士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所持有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

(3) 洪志慧女士,于2024年6月28日起担任公司董事,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3,665股,通过宏氏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12,807股,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1,216,472股,合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洪志慧女士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所持有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

(4) 洪江涛先生,前公司总裁,于2019年12月19日起担任公司总裁,并于2025年12月9日届满离任。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52,737股,通过宏氏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128,074股,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12,480,811股,合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74%。洪江涛先生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所持有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

(5) 陈惠贞女士,近三年在公司未任职。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148,6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9%。陈惠贞女士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所持有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

4、最近一年又一期与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

(1) 与上市公司资金往来情况

![](page=5,bbox=[300, 144, 500, 215])

2025年度,公司收到宏氏投资汇入的拟履约款10,500万元;2026年1月1日至今,公司收到宏氏投资汇入的拟履约款300万元,以及宏氏投资汇入占用资金款 100.42万元及其利息款10.64万元。

(2)宏氏投资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

2025年06月27日

2026年12月21日

否

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2025年01月14日

2026年12月23日

否

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3,500.00

2025年06月18日

2026年06月27日

否

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康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2025年06月06日

2026年06月06日

否

洪江游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

2025年06月27日

2026年12月21日

否

洪江游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2025年12月23日

2026年12月23日

否

洪江游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3,500.00

2025年06月18日

2026年06月27日

否

洪江游

海南康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900.00

2025年08月14日

2026年07月21日

否

洪江游

广东康大药品营销有限公司

4,000.00

2025年09月26日

2026年09月23日

否

洪江游

海南康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700.00

2025年06月27日

2026年06月27日

否

(3)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1)2025年度

沈阳康芝制药有限公司与洪江游先生控制的公司辽宁大潮商务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发生租金4,128.44元;

公司与宏氏投资控股子公司海南康大宏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发生租金1,048,740.55元;

公司与洪江游先生担任会长的海南省潮商经济促进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发生租金100,800元。

2)2026年一季度:

沈阳康芝制药有限公司与洪江游先生控制的辽宁大潮商务科技有限公司签订

![](page=6,bbox=[300, 143, 500, 214])

房屋租赁合同,产生租金1,376.15元;

公司与宏氏投资控股子公司海南康大宏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发生租金524,370.27元;

公司与洪江游先生担任会长海南省潮商经济促进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发生租金50,400.00元。

除以上情况外,公司与宏氏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的情形。

截至目前,不存在控股股东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公司实际控制人洪江游先生本次股份质押用于:自身资金需求。预计还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自有资金。目前其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履约保障比例充足,短期履约风险较低,具备一定外部资产补充能力,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其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其他抵质押物、提前归还借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并按要求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其他承诺履行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18年8月13日与宏氏投资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宏氏投资承诺,中山爱护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爱护”)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实现的累计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下同)之和不低于8,308.79万元,追加的业绩承诺为中山爱护2021年和/或2022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承诺净利润。若中山爱护在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净利润之和未达到《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额,则宏氏投资应就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依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向本公司进行补偿。

再根据2021年6月7日签署的《关于中山爱护日用品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业绩承诺期限调整为2018年、2019年、2021年、2022年、2023年,五个会计年度合并累计计算。若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总和低于17,215.60万元的 50%,则宏氏投资应回购本公司持有的中山爱护 100%股权。

中山爱护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实现的累计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为-9,896.45万元,低于17,215.60万元的 50%,未达到承诺的经营业绩目标,并触发股权回购条

款,即宏氏投资需按照股权转让协议及业绩承诺约定条件回购中山爱护 100%股权。本次股权回购金额=按照本次交易价格35,000万元+投资期间年化 12%收取的利息。

为积极促进控股股东宏氏投资的全面履约,2024年8月8日,公司与宏氏投资、华夏银行开立了三方共管账户,对宏氏投资明确预期资产处置时间及处置收益的“出售三亚康大国际游艇航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项目”应收的股权转让款进行三方共管作为履约准备。2024年8月14日该共管账户实际到账500万元;2025年3月、10月公司分别收到宏氏投资汇来的拟履约款4,500万元、6,000万元,2026年4月23日,收到拟履约款3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合计收到宏氏投资拟履约款11,300万元。后期宏氏投资将继续出售其持有的其他资产或通过其他方式筹措资金,用于履行回购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的整改计划及其后续进展,并依法督促其履行承诺,严格落实监管要求,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将通过多种途径跟踪宏氏投资资金筹措进展,督促其尽快完成回购义务,并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二)质押合同;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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