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尚环境:关于解除董事职务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农尚环境2026-09-01 00:00

摘要

1公司非独立董事林峰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解除职务,其未完成增持承诺。
2董事会提名田磊补选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田磊现任海南芯联微科技提名人关联方高管,负责上市公司算力业务拓展,且通过海南谨润投资间接持有公司6.53%股份对应的权益。
3本次人事变动尚需股东会审议,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农尚环境 公告编号:2026-041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董事职务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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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 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解除董事职务事项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独立董事林峰先生,已被

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 第 3.2.3 条及第 3.2.14 条之规定,林峰先生已不具备董事任职资格,应当停止履 职并由公司按规定解除其职务。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公司非独立董事职 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解除林峰先生非独立董事职务,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 关职务。林峰先生的原定任期至 2028 年 1 月 6 日,林峰先生的解职不会导致公司 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和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 本解除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林峰先生任董事期间作出的增持承诺,截至其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完成。公司 将持续关注该承诺事项的后续进展,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海南芯联微科技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任职资格审核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田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2.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31 日

附件:

田磊先生,197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货币银行学专业,学 士学位,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董秘资格、独立董事资格、证券 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以及高级工程师。曾任内蒙古蒙草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SZ.300355)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上海前隆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福 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SH.600753)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无锡欧谱纳 燃气轮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SH.603318)董 事;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H.600615)董事、副总经理;新疆国投鼎 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上海诚骋盛疆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2026 年 1 月 30 日起至今任海南谨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及财务负责人; 2026 年 3 月 6 日起至今任海南柯浚投资有限公司法人、董事及财务负责人。

2025 年 1 月-2025 年 8 月,田磊先生任上市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离任后至今 任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法人,包括 2025 年 7 月至今担任大连芯联微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经理/董事、2026 年 1 月至今担任深圳晶联汇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 表人/经理/董事,负责上市公司算力业务的深入拓展。

截至目前,田磊先生系海南谨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 人,认缴出资 700 万元,出资比例 7%;海南谨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海南柯浚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海南柯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海南芯联微科技有 限公司 32%股权,系海南芯联微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南芯联微科技有限公 司持有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19,152,605 股,持股比例 6.53%。

除以上情形外,田磊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 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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