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迪威迅: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ST迪威迅2026-08-31 19:08

摘要

1ST迪威迅公告称,深圳中院裁定不予受理债权人图元科技对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
2法院认为申请人未证明公司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且公司仍在持续经营、资产大于负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具备破产原因。
3涉及债权本金367.08万元。
4申请人可在10日内上诉。
5该裁定暂时消除了公司被强制破产清算的风险,但后续仍存在上诉不确定性。

证券代码:300167 证券简称:ST 迪威迅 公告编号:2026-028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图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图元科技”)如不服本裁定,可在

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 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一、该事项的背景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迪威迅”)被图元科技

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6)。本次破产申请涉及的债权本金金额为 3,670,800.06 元, 公司已向深圳中院提交了《破产清算异议书》和相关证据文件。

二、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6 年 8 月 28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 中院”)的民事裁定书(2026)粤 03 破申 628 号。深圳中院认为:图元科技未 提交证据证明迪威迅存在经强制执行仍无法清偿债务等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 形。同时,迪威迅作为一家上市公司,仍在持续经营,公司员工人数众多,且存 在大量中小股东。目前公司经营未出现异常,其公开的 2025 年年度报告显示迪 威迅资产总额大于负债总额。因此,本案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迪威迅已经具备破 产原因。图元科技对迪威迅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依据不足,本院不予受理。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

如下:不予受理申请人深圳市图元科技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 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

三、关于该事项的风险提示 图元科技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深圳中院递交上

诉状,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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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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