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泰凯英: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泰凯英2026-08-31 17:19

摘要

1泰凯英发布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2截至2026年8月27日,公司已完成回购方案,累计回购股份3,190,845股,占总股本1.42%,支付总金额4996.93万元,占拟回购上限的99.94%。
3回购价格区间为14.19元/股至16.94元/股。
4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及银行专项贷款,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5回购期间董监高及大股东未买卖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920020 证券简称:泰凯英 公告编号:2026-101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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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8 日召开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的议案》,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份回购》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 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让广大员工分享公司发展红利, 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公 司拟以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 持股计划。 (三) 回购股份的种类、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回购股份类型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 30 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 15.82 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 200%。为保护投资者利益, 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21.00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 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 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调整公式为:P=(P0﹣V * Q/Q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 为每股的派息额;Q 为扣除已

回购股份数的公司股份总额;Q0 为回购前公司原股份总额;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 量);P 为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 (四) 回购规模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 30,000,000.00 元,不超过 50,000,000.00 元,同时根据 拟回购资金总额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1,428,571股-2,380,95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6351%-1.0585%,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其中专项贷款资金不超过回购资 金的 90%。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 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五) 回购实施期限

  •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回购期限内,公司将加强对回购交易指令的管理,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控制知 情人范围,合理发出回购交易指令。

  •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回购结束:
  •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则回购方案

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回购方案可

自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 (3)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

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根据回购规则在下列期间不实施回购:

  •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 (2)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26 年 6 月 8 日开始,至 2026 年 8 月 27 日结束,实际回购 金额占拟回购金额上限的比例为 99.94%,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 情况如下:

截至 2026 年 8 月 27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 3,190,8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2%,占预计回购数量上限的 134.02%,最高成 交价为 16.9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19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49,969,307.88 元(不 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本次回购期间,相关公告披露情况如下:

公告名称披露日期公告编号是否及时履 行披露义务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6 年 6 月 9 日2026-083是
关于竞价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 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2026 年 6 月 9 日2026-084是
回购股份管理制度2026 年 6 月 9 日2026-085是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 情况公告2026 年 6 月 11 日2026-086是
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2026 年 6 月 18 日2026-087是
首次回购暨回购进展情况公告2026 年 6 月 23 日2026-088是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2026 年 7 月 2 日2026-090是
回购股份累计达到 1%暨回购进展情 况公告2026 年 7 月 13 日2026-092是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2026 年 8 月 4 日2026-095是

本次回购期间,不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五、 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对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增强投资者信心,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 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等方面有积极影响。公司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持续 经营能力、偿债能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六、 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 体实施方案将按照《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若股份 回购完成后 36 个月内无法完成股份划转,将于上述期限届满前依法注销。

七、 备查文件

《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交易明细》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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