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路通: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ST路通2026-08-31 17:20

摘要

1ST路通公告称,原实控人林竹及其关联方累计占用的15,580万元资金及利息已由相关方及现实控人吴世春全部偿还完毕,余额清零。
2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将委托会计师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摘帽)。
3但审核及审批结果尚存不确定性。
4该事项系公司自2023年2月被实施ST以来的重大进展,标志着资金占用问题实质性解决。

证券代码:300555 证券简称:ST路通 公告编号:2026-071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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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原实际控制人林 竹及其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9.5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2 月 1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0 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的事实, 2021 年 9 月至 2022 年 7 月期间,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林竹及其关联方累计发生资 金占用 15,580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五) 项的规定,“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 担保且情形严重的”;第 9.5 条“本规则第 9.4 条第五项所述‘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 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是指上市公司存在 下列情形之一且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 解决的:(一)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的余额在 1000 万元 以上,或者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上;”,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2 月 1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无锡路通视 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公司通过临时公告对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资金占用事项 的相关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无锡路通视信网络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3-008、2023-012、2023-027、2023-033、2023-040、2023-042、2023-053、

  • 2023-056、2023-062、2023-064、2024-001、2024-006、2024-007、2024-010、2024-024、
  • 2024-029、2024-036、2024-043、2024-058、2024-068、2024-081、2024-089、2024-092、
  • 2025-001、2025-010、2025-017、2025-023、2025-043、2025-049、2025-063、2025-072、
  • 2025-083、2025-088、2025-106、2025-115、2025-129、2026-012、2026-023、2026-027、
  • 2026-041、2026-045、2026-054、2026-061)。 二、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林竹及其关联方与现实际控制人吴世春已全部 偿还了原实际控制人林竹及其关联方所占用的资金及利息。上述资金占用明细及 还款进展情况如下:

占用方占用金额 (万元)已归还金额 (万元)余额 (万元)
余姚合家健康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5,850.005,850.00-
华元城市运营管理(横琴) 股份有限公司900.00900.00-
宁波余姚云城人工智能科技 有限公司4,500.004,500.00-
浙江余姚宏晟置业有限公司1,180.001180.00-
浙江余姚信晟置业有限公司1,600.001600.00-
浙江余姚昌晟置业有限公司300.00300.00-
浙江余姚华元建设管理有限 公司950.00950.00-
广州云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300.00300.00-
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15,580.0015,580.00-

注:最终清偿情况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触及其他风险

警示相关事项进展,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9 条的 规定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直至相关情形消除。

  • 2、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委托

会计师就前期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林竹及其关联方偿还情况及现实际控制人吴世 春现金代为偿还情况进行核实,在取得会计师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后,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前述先决条件能否得到满足、审批程序能否获 得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 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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