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特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摘要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发行人”、“贝特利”或“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6 年9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全文网络链接地址: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 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 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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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贝特利
(二)股票代码:301697
(三)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26,270.0000万股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6,570.000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原 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二、风险提示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公司 股票上市初期存在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总股本为 262,7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 43,991,034 股,占发行后的总股本的 16.75%,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 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公司发行市盈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存在差异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 年),贝特利所属行业 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截至 2026 年 8 月 13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68.33 倍。
截至2026年8月13日(T-4日),本公司《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同行业上市 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T-4日股票 收盘价 (元/股) | 2025 年扣 非前 EPS (元/股) | 2025 年扣 非后 EPS (元/股) | 对应的静态市 盈率(倍)-扣非 前(2025 年) | 对应的静态市 盈率(倍)-扣非 后(2025 年) | 对应的静态市 盈率(倍)-扣非 前后孰低 (2025 年) |
|---|---|---|---|---|---|---|---|
| 300842.SZ | 帝科股份 | 61.63 | -1.9029 | 1.1250 | - | 54.78 | 54.78 |
| 688503.SH | 聚和材料 | 73.30 | 1.7340 | 1.6124 | 42.27 | 45.46 | 45.46 |
| 600459.SH | 贵研铂业 | 20.74 | 0.7780 | 0.7376 | 26.66 | 28.12 | 28.12 |
| 688269.SH | 凯立新材 | 30.30 | 0.8344 | 0.8981 | 36.31 | 33.74 | 36.31 |
| 688157.SH | 松井股份 | 19.03 | 0.1074 | 0.0626 | 177.19 | 303.99 | 303.99 |
| 920189.BJ | 康美特 | 20.20 | 0.6034 | 0.5435 | 33.48 | 37.17 | 37.17 |
| 5714.T | 同和控股 | 9,571.00 | 1,007.5625 | - | 9.50 | - | 9.50 |
| 4063.T | 信越化学 工业 | 6,378.00 | 239.0227 | - | 26.68 | - | 26.68 |
| 平均值(剔除异常值后) | 29.15 | 39.85 | 34.00 |
资料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6 年 8 月 13 日(T-4 日)(GMT+8)
- 注 1:2025 年扣非前/后 EPS=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 日总股本;
- 注 2:计算平均市盈率时,剔除松井股份等异常市盈率情况;
- 注 3: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 注 4:同和控股、信越化学工业为日股上市公司,其收盘价及 EPS 币种为日元,其会计年度为每年 4
月至次年 3 月。由于其未在年报中披露非经常性损益,因此无扣非后 EPS 数据。
本次发行价格 12.1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对应的摊薄后静态市盈率为 27.39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 2026 年 8 月 13 日(T-4 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68.33 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净利润对应的平均静态市盈率(剔除极端值后)34.00 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 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 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四)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非理性炒作风险
本次发行价格为 12.10 元/股,投资者应当关注创业板股票交易可能触发的异 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知悉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并 导致停牌核查,审慎参与相关股票交易。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 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五)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 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 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 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 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 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 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 出或买券还券可能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六)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 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本 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七)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有一定幅度的增长,由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因此 公司短期内可能存在净资产增幅大于净利润增幅的情形,从而导致公司的每股收 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出现一定程度下降的风险。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
- 1、发行人: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联系地址:江苏省常熟经济开发区东周路 12 号
-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 4、电话:0512-52316080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 1、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25 号国信金融大厦
- 3、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 4、电话:0755-22940052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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