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新炬网络2026-08-31 00:00

摘要

1新炬网络发布2026年半年报摘要,报告期内营业收入2.36亿元,同比下降3.06%;
2归母净利润亏损639.90万元,同比由盈转亏下降187.66%;
3扣非净利润亏损839.93万元。
4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9019.97万元,同比大幅下降258.90%。
5公司不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6前十大股东中孙正暘持股18.61%居首,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代码:605398 公司简称:新炬网络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6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新炬网络605398/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肖燕松张阳
电话(021)52908588(021)52908588
办公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000号 中期大厦3楼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000号 中期大厦3楼
电子信箱IR@shsnc.comIR@shsnc.com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总资产1,188,609,869.241,241,897,273.17-4.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24,626,550.481,035,873,201.37-1.09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营业收入236,309,931.14243,759,594.45-3.06
利润总额-7,688,775.217,924,198.79-197.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99,039.407,300,057.36-187.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8,399,343.023,376,504.01-348.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0,199,740.5756,764,944.25-258.9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620.71减少1.33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0.05-187.6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0.05-187.66
  •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9,803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 结的股份数量
孙正暘境内自然人18.6130,279,0800无0
孙正晗境内自然人13.3421,704,7660无0
李灏江境内自然人9.4115,308,9760无0
孙星炎境内自然人9.0814,781,1030无0
上海森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5.088,259,5160无0
程永新境内自然人5.078,242,1570无0
上海僧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4.317,014,2070无0
上海朱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2.804,555,0400无0
上海好炬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352,188,9290无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0.47759,4200未知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孙星炎与孙正暘、孙正晗分别系父子、 父女关系,李灏江系孙星炎之外甥。孙正暘分别担任 上海僧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朱栩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及上海好炬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 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上 述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属于《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无。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 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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