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三协电机: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摘要
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84,347,649.2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72,859,708.53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172,036,985.54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172,036,985.54元,其他资本公积为0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转增29,523,720股,派发现金红利20,666,604.00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3,809,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每10股派2.8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73,809,3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03,333,020股。
2、扣税说明
(1)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 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2.52元。
(3) 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6年5月26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6日下午北京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6年5月27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5月27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送股(或转增)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流通股
54,239,162
73.49
21,695,665
75,934,827
73.49
无限售流通股
19,570,138
26.51
7,828,055
27,398,193
26.51
总股本
73,809,300
100.00
29,523,720
103,333,020
100.00
七、相关参数变动情况
(一)调整每股收益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03,333,020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0.58元。
(二)特别表决权股份数量及其权益变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
八、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经济开发区富民路222号
联系人:江翔
电话:0519-88776134
传真:0519-88776134
九、备查文件
《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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