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思林杰2026-06-01 00:00

摘要

1思林杰持股5%以上股东启创天瑞(持股7.20%)和鸿盛泰壹号(持股6.23%)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2026年6月24日起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4,00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6.00%。
2其中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4%。
3两股东均为IPO前取得股份,非控股股东或实控人,本次减持符合此前承诺,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横琴启创天瑞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启创天瑞”)持有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79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20%,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已于2023年3月14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深圳市鸿盛泰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鸿盛泰壹号”)持有公司股份4,15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3%,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已于2023年3月14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启创天瑞和鸿盛泰壹号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主要内容如下:

(1) 因其自身资金需求,启创天瑞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1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 ,自本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666,7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 ,且任意连续90日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 ;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333,400股,即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 ,且任意连续90日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2) 因其自身资金需求,鸿盛泰壹号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1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

自本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666,7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且任意连续90日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333,400股,即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且任意连续90日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启创天瑞及鸿盛泰壹号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或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启创天瑞

股东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

持股数量

4,799,500股

持股比例

7.20%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前取得:4,799,500股

股东名称

鸿盛泰壹号

股东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

持股数量

4,151,500股

持股比例

6.23%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前取得:4,151,5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启创天瑞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2,000,100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3.0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666,700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333,400股

减持期间

2026年6月24日~2026年9月23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鸿盛泰壹号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2,000,100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3.0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666,700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333,400股

减持期间

2026年6月24日~2026年9月23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 \sqrt{}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 \surd $是□否

启创天瑞和鸿盛泰壹号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关于所持股份锁定作出的承诺如下:

“ $ \textcircled{1} $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人/本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本人/本企业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持有公司的股份。

$ \textcircled{2} $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本企业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textcircled{3} $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人/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若因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 \textcircled{4} $减持股份的数量

本人/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企业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 \textcircled{5} $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人/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 \textcircled{6} $本人/本企业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锁定期限;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人/本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股份锁定期限。

$ \textcircled{7} $本人/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 \surd $是□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 \sqrt{ }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 $ \surd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启创天瑞和鸿盛泰壹号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启创天瑞和鸿盛泰壹号将根据市场情况、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是 $ \surd $否

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启创天瑞和鸿盛泰壹号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遵守《招股说明书》相关承诺事项,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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