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华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星华新材2026-08-29 00:00

摘要

1星华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2补选陈奕女士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并聘任其为总经理,同时聘任张国强为副总经理,调整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3会议程序合规,全票通过各项议案。
4公司同步披露半年报全文及摘要,以及高管变更详情。
5此次人事变动涉及董事长与总经理双重要职更替,需关注管理层稳定性及经营连续性。

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5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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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星期五)在杭州市上城区 市民街98号尊宝大厦金尊24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8 月 18 日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 董事。2026 年 8 月 27 日,因临时增加议案 3、4、5、6,公司以微信 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了本次会议的补充通知,并取得了全体董事的一 致同意。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黄紫云先生、沈海鸥先生、罗英武先 生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陈奕女士主持,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下同)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6-036)和《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 2026-037)。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上半年 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和管理募集

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 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38)。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 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补选陈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代 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由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董 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尽快按照法定程序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的 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补选董事长、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39)。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五条规定“战略委员

会设召集人一名, 由董事长担任”,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召集人进行调整,其余委员不变。调整后的委员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召集人成员
战略委员会陈奕罗英武、秦和庆、张国强、黄紫云

注:上述委员的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经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陈奕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补选董事长、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39)。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张国强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补选董事长、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39)。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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