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翔: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宁波华翔2026-08-29 00:00

摘要

1宁波华翔宣布自2026年9月1日起变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会计估计,将1年内账龄细分为0-6个月和7-12个月,0-6个月计提比例由5%降至1%,1-2年由20%升至30%,2-3年由50%升至80%。
2采用未来适用法,不追溯调整。
3据测算,若2025年适用该变更,将增加归母净利润约1.90亿元。
4该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6-053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核算,无需对以往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

整,不会对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前年度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

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 定,对公司应收账款中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预期信用 损失率进行调整。

  • 2、会计估计变更的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6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 3、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内容 经对应收账款历史回款数据进行分析:账龄 6 个月以内应收账款基本处于客

户信用账期,回款率较高;账龄超过 1 年后,款项回款质量随账龄拉长显著变差。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将账龄组合中 1 年以 内的账龄进一步拆分成 0-6 个月和 7-12 个月,并调整 0-6 个月、1-2 年、2-3 年账龄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具体情况如下:

账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变更前变更后
0-6 个月(含,下同)5.001.00
7-12 个月5.00
1-2 年20.0030.00
账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2-3 年50.0080.00
3 年以上100.00100.00

4、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会对公司以往各期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 2、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变更影响,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假定本次应收

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变更已在 2025 年度财务报告中适用,据此计算将 增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969.35 万元(仅供参考,不涉 及追溯调整)。

三、审计委员会和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并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进 行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结合了公司经营管理 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宁波华翔公司实际情况的合理

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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