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天龙股份2026-08-29 00:00

摘要

1天龙股份发布2026年半年报摘要。
2报告期内营业收入6.51亿元,同比增长5.96%;
3归母净利润4528.33万元,同比下降19.88%;
4扣非净利润4124.04万元,同比下降20.79%。
5经营现金流净额1.17亿元,同比增长21.59%。
6期末总资产23.73亿元,净资产16.30亿元。
7控股股东浙江安泰控股持股48.35%,其中4100万股处于质押状态。
8公司无利润分配预案,无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

公司代码:603266 公司简称:天龙股份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天龙股份603266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虞建锋诸幼南
电话0574-589998990574-58999899
办公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八塘路116号3 号楼宁波杭州湾新区八塘路116号3 号楼
电子信箱tlinfo@ptianlong.comtlinfo@ptianlong.com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2,372,559,874.462,208,172,009.737.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1,630,142,024.981,598,729,264.141.96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651,186,772.34614,561,213.735.96
利润总额46,300,631.8961,551,840.79-24.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45,283,275.3256,522,189.69-19.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41,240,387.1852,063,258.34-20.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116,755,695.8796,025,299.2721.5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2.813.67减少0.86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230.28-17.86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230.28-17.86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8,97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浙江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48.3596,167,4000质押41,000,000
宁波均瑞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5.9111,760,0000质押5,000,000
张益华境内自 然人4.228,386,5930无0
张海东境内自 然人0.921,830,7000无0
潘浓珍境内自 然人0.681,361,5000无0
沈朝晖境内自 然人0.621,241,0000无0
孙云伟境内自 然人0.581,155,9000无0
陈明境内自 然人0.521,029,0000无0
高盛国际-自有资金未知0.42843,8100无0
王悦子境内自0.41810,2000无0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浙江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胡建立、张秀君夫妇持有浙江安泰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 100%股份,张秀君持有宁波均瑞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90%的份额,公司股东张海东与实际控制人张 秀君为姐弟关系。浙江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宁波均 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海东是一致行动人关 系。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 其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不适用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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