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摘要
公司代码:601088 公司简称:中国神华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仔细阅读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摘要相关词汇和定义请见半年度报告的释义章节。
-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1.3 本公司半年度报告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 出席董事 5 人。未出席董事情况:
|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 被委托人 |
|---|---|---|---|
| 非执行董事 | 康凤伟 | 因公请假 | 执行董事张长岩 |
| 非执行董事 | 李新华 | 因公请假 | 执行董事张长岩 |
- 1.4 本半年度报告的中期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 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 2026 年中期财务报表出具了审阅报告。
-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报告期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建议,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为基数,派发 2026 年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 0.98 元(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本公司 股东会批准。按本公司 2026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21,689,434,304 股计算,共派发股息人民币 21,256 百万元。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 2.1 公司简介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
| A股 | 上交所 | 中国神华 | 601088 |
| H股 | 港交所 | 中国神华 | 01088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联席公司秘书 |
|---|---|---|
| 姓名 | 宋静刚 | 庄园 |
| 电话 | (8610) 5813 1088 | (8610) 5813 3355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邮政编码:100011) |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邮政编码:100011) |
| 电子信箱 | 1088@csec.com | ir@csec.com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6年上半年 | 2025年上半年 | 变动 % | |
|---|---|---|---|---|
| 重述后 | 重述前 | |||
| 营业收入 | 189,338 | 175,423 | 138,109 | 7.9 |
| 利润总额 | 45,494 | 43,171 | 37,602 | 5.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8,715 | 27,583 | 24,641 | 4.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6,895 | 24,312 | 24,312 | 10.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664 | 51,545 | 45,794 | 6.1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83 | 5.22 | 6.00 | 上升 0.61 个 百分点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339 | 1.302 | 1.240 | 2.8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339 | 1.302 | 1.240 | 2.8 |
| 于2026年6月30日 | 于2025年12月31日 | 变动 % | ||
| 重述后 | 重述前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50,933 | 512,016 | 409,107 | (11.9) |
| 资产总计 | 920,905 | 903,830 | 627,761 | 1.9 |
| 负债合计 | 370,874 | 300,203 | 146,310 | 23.5 |
| 总股本 | 21,689 | 19,869 | 19,869 | 9.2 |
报表重述原因说明:
2026 年上半年,本公司完成收购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西部能源合计持 有的 12 家标的公司股权(详见本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6 日、12 月 20 日,2026 年 1 月 23 日、1 月 29 日、1 月 31 日、2 月 6 日、2 月 13 日、3 月 13 日、3 月 18 日、3 月 31 日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 A 股公告),除晋神能源外,其他 11 家标的公司纳入本公司财务报表 合并范围。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上述收购事项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按照有关 规定对比较期合并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2.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单位:百万元
|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
|---|---|---|---|---|---|---|
| 2026年 上半年 | 2025年 上半年 | 于2026年 6月30日 | 于2025年 12月31日 | |||
| 重述后 | 重述前 | 重述后 | 重述前 | |||
|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 28,715 | 27,583 | 24,641 | 450,933 | 512,016 | 409,107 |
| 调整: | ||||||
|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 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 | 2,339 | 2,895 | 2,065 | 8,294 | 7,930 | 3,469 |
| 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 | 31,054 | 30,478 | 26,706 | 459,227 | 519,946 | 412,576 |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本集团按中国政府相关机构的有关规定计提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计 入当期费用并在股东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单独反映。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时,应 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同时全额结转累计折旧。而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这些费用应于发生 时确认,相关资本性支出于发生时确认为物业、厂房和设备,按相应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上述 差异带来的递延税项影响也反映在其中。
2.4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33,355 | |||||
|---|---|---|---|---|---|---|
| 其中:A 股股东(含国家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户) | 231,730 | |||||
| H 股记名股东(户) | 1,625 | |||||
|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 例(%) | 报告期末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 结的股份状态 和股份数量 | |
|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69.97 | 15,175,957,642 | 1,363,248,446 | 无 | 不适 用 |
| HKSCC NOMINEES LIMITED | 境外法人 | 15.54 | 3,370,652,088 | 0 | 未知 | 不适 用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 | 其他 | 2.01 | 436,687,905 | 0 | 无 | 不适 用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传统-普通保险 产品-005L-CT001 沪 | 其他 | 1.16 | 251,481,395 | 87,871,853 | 无 | 不适 用 |
|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88 | 190,842,454 | 0 | 无 | 不适 用 |
|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022L-CT001 沪 | 其他 | 0.53 | 114,321,009 | 94,956,525 | 无 | 不适 用 |
| 国新宏盛投资(北京)有 限公司 | 其他 | 0.53 | 114,264,767 | 0 | 无 | 不适 用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38 | 83,486,775 | 0 | 无 | 不适 用 |
| 国丰兴华(北京)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鸿鹄 志远(上海)私募投资基 金有限公司 | 其他 | 0.26 | 55,987,298 | 0 | 无 | 不适 用 |
|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25 | 55,031,845 | 0 | 无 | 不适 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明 | HKSCC NOMINEES LIMITED 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均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新投资 有限公司和国新宏盛投资(北京)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同为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国丰兴华(北京)私募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鸿鹄志远(上海)私募投资基金有限 公司和国丰兴华(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丰兴 华鸿鹄志远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均由国丰兴华(北京) 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私募基金管理人。除以上披露 内容外,本公司并不知晓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和前十名 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注:1.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 H 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持 有;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的 A 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
- 报告期末,本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公司除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外,还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资本控股持 有本公司 A 股股份 11,593,528 股。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 A 股股份合计 15,187,551,170 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70.02%。
2.5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 3.1 上半年主要经营情况 2026 年上半年,本公司完成收购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西部能源合计持有的 12
家标的公司股权。本集团煤炭资源储量、发电机组装机容量、煤化工装置生产规模、航运业务运 力等实现大幅提升,相关业务产品和服务量显著增加。本集团一体化运营优势和市场地位进一步 巩固,发展根基和业绩来源更加稳定多元。面对复杂严峻的内外部发展环境,本公司抓实资产整 合与管理融合各项工作,坚持精益管理、深耕提质增效,安全生产态势总体平稳,一体化运营效 能持续释放,上半年经营业绩实现好于预期、优于上年同期。
本集团调整后的 2026 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 项目 | 单位 | 2026年目标 (调整后) | 2026年上半年 完成 | 完成比例 % |
|---|---|---|---|---|
| 商品煤产量 | 亿吨 | 5.134 | 2.499 | 48.7 |
| 煤炭销售量 | 亿吨 | 6.181 | 3.002 | 48.6 |
| 发电量 | 亿千瓦时 | 2,881 | 1,366.4 | 47.4 |
| 营业收入 | 亿元 | 3,600 | 1,893.38 | 52.6 |
| 营业成本 | 亿元 | 2,400 | 1,221.53 | 50.9 |
| 销售、管理、研发及财 务费用合计 | 亿元 | 255 | 101.75 | 39.9 |
| 自产煤单位生产成本 变动幅度 | / | 同比增长 4% 左右 | 同比下降 4.1% | / |
注:2026 年度经营目标会受风险、不明朗因素及假设的影响,年度实际结果可能与目标有较大差异。该等陈 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此类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 3.2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情况 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
回报”行动方案》。上半年执行情况如下:
1.努力提升经营质效,增强价值创造能力
本公司全力拓市增收,加强成本管控,不断提高发展质效,主要经营指标完成较好。2026 年 上半年,本公司生产经营态势平稳向好,运输、发电、煤化工业务运营指标均实现同比增长,自 产煤单位生产成本同比下降,营业收入、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关键财务指标均实现同比 增长,公司盈利能力总体位于同行业前列。
2.强化能源保供责任,提升生产运营效率
本公司以“151”战略为引领,深入践行能源安全新战略,持续巩固一体化运营核心优势,有 力保障能源供应安全稳定。顺利完成 A 股市场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公司煤 炭资源储量及煤炭产量大幅增加,煤炭产能显著提升。高质量做好“十五五”规划编制,前瞻谋 划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新街一、二井建设按计 划推进,投运清远二期、定州三期、沧东三期等多台发电机组,黄骅港五期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 有序推进,助力能源保供能力提升。
3.持续深化对标工作,深挖内部降本潜力
本公司坚持预算引领,适时调整编制公司 2026 年度经营计划,持续强化经营分析、跟踪主要 指标完成情况,上半年各板块成本管控有效。统筹优化融资与还款机制,压降借贷成本,资金周 转效率大幅提升,有效实现融资与偿债环节的精细化降本。建立常态化资金头寸预测与动态监控 机制,大幅提升资金收支预判精准度,实现资金头寸提前调度、动态平衡。在足额保障日常经营、
项目投资、分红等刚性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灵活开展低风险资金运作,上半年累计购入短期结构 性存款 139 亿元,预计收益 1,100 万元,实现存量资金保值增值。
4.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
本公司做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文章,科技创新成果突出。“稀缺优质遗煤及煤层气绿色智能 开发关键技术与应用”项目荣获 2025 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推动遗煤开采装备高端升级 和数智化转型,提高了国家能源安全保障能力;“600MW 燃煤发电锅炉混氨燃烧关键技术与工程 验证”项目经中国电机工程学会鉴定为国际领先水平,为燃煤发电清洁降碳和多能互补提供了可 行技术路径;3.5 万吨重载群组列车首次自动编队驾驶试验成功;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完成“煤 化工气化粗渣用于盐碱地土壤改良关键技术及应用示范”,以工业固废修复盐碱荒滩。科技创新加 速驱动公司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5.加大资本运作力度,发挥上市公司平台作用
本公司顺利完成收购控股股东相关资产,基本解决了同业竞争问题,资本市场形象与投资者 信任度实现双提升。200 亿元配套融资成功引入保险资金、国家级产业基金等多元化投资者,刷 新了 A 股询价方式重组配套融资的规模纪录,也是煤炭行业发展史上规模最大的股权类再融资项 目。报告期内,本公司综合市值最高超过人民币 1 万亿元,稳居 A 股市场能源行业前三。
- 6.完善公司治理及 ESG 体系,提升公司品牌价值 本公司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有关要求,研究制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加强 经理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将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与薪酬刚性挂钩、严格兑现。 完成制定本公司供应商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管理办法等制度,持续优化供应链 ESG 管理体系。 丰富品牌内涵,强化品牌建设,在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和新华社品牌工作办公室发布的“2026 中 国品牌价值评价信息”榜单中,本公司品牌价值达 2,415.05 亿元,继续保持能源化工板块前列。
- 7.坚持积极回报股东,助力公司价值实现
本公司持续完善中国神华特色的“11257”市值管理体系,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坚持稳定、可 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积极响应监管要求和股东诉求,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持续落实 2025-2027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派发 2025 年度中期及末期现金股息总额达人民币 418.11 亿元(含税),占当 年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79.1%,较 2024 年度提升 2.6 个百分点。本公司董事会建议继续 实施 2026 年中期分红。自上市以来,本公司累计分红金额超人民币 5,300 亿元,连续稳定的利润 分配政策为广大股东带来长期可观的回报,助力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在资本市场得到充分实现。
8.坚持市场需求导向,保持与投资者有效沟通
本公司坚持合规引领、专业赋能,扎实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健全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 披露机制,深入了解投资者需求,及时调整信息披露内容和形式,并结合新并入资产情况,强化 煤炭、煤化工业务信息披露。加强投资者沟通交流,积极回应投资者诉求,召开 2025 年度报告及 2026 年一季报业绩说明会,开展投资者调研、券商策略会、交易路演等各类投资者交流活动 60
余场次,累计沟通投资者超 1,000 人次。202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综合市值达人民币 8,326 亿元, 较 2025 年末增长 5.9%。上半年本公司市值水平整体保持稳健,实现了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相统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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