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ST文峰2026-08-29 00:00

摘要

1ST文峰发布其他风险警示进展公告。
2公司因2025年度内控被出具否定意见自4月30日起被实施ST,目前正推进整改:已完成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3供应商已回购全部库存威士忌;
4已收回信托投资本金1.52亿元,剩余款项已进入仲裁程序。
5同时提示风险:公司及控股股东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6若连续两年内控被出具否定意见,股票将面临退市风险警示。
7公司经营目前正常,将按月披露整改进展。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ST 文峰 编号:临 2026-054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的相关规 定,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 月 30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5 条:“上市公司股票因 9.8.1 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发布 1 次提示性公告,分阶段披露涉及事项的解 决进展情况”。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提示相关风 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3 条第(六)项:“首个会计年度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 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规定,公司应披露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的风险提示。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 2025 年度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 条第(三)项“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未按照 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 月 30 日起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15)。

二、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相关事项高度重视,已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相

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主要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如下:

(一)针对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公司已完成自查自纠,对相关报表进行了追溯 调整。为杜绝此类情形再次发生,公司将加强在建工程从归集、暂估、估值到转固

的全流程管理,强化部门协同与审核。同时,常态化开展薪酬核算合规性自查,全 面落实权责发生制,不断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二)针对采购管理事项,供应商已完成全部库存威士忌的回购工作。公司高 度重视采购管理问题,对现有超市采购业务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完善了《文峰千家 惠超市业务管理规范》,严格供应商准入与资质管理,明确岗位权责,健全采购全流 程管控。后续将持续优化采购审批流程、强化市场调研、实施库存动态监测,提升 商品运营效率与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保障资产安全与经营稳健。

(三)针对投资管理事项,公司已发函至长安信托,要求融资人履行提前回购 义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取融资人提前归还的本金 15,200 万元。近日,长安 信托已就前述回购事项对融资人提起仲裁,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已正式受 理。公司将持续督促长安信托要求融资人完成剩余回购义务。同时,公司已组织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内审人员及业务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开展投资合规 专题培训,通过剖析典型违规案例及其法律后果,从认知层面强化关键岗位人员对 规范运作的重视。公司将持续强化投资资金全流程管控,建立健全对外投资合规问 责机制,切实防范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推进整改措施的逐项落实,切实解决相关问题,进一步增强 内部控制管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坚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5 条和第 9.4.3 条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提示性公告,分阶段 披露涉及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

  • 2、公司及控股股东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峰集团”)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 《立案告知书》,因公司及文峰集团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 及文峰集团立案。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的规定,若公司存在“连

续 2 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9 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