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股份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摘要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26-041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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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关于“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 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的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 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召集人亦做出 了相应说明。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 9 名,会议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权维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
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如下董事为第十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 (1)战略投资委员会:权维(主任委员)、梁卫东、李全栋。
- (2)提名委员会:崔青莲(主任委员)、王旭、权维。
-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旭(主任委员)、崔青莲、李全栋。
- (4)审计委员会:于敏(主任委员)、王旭、杨威。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
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全栋为公司总裁;聘任马浩旗为公司副总 裁兼财务总监;聘任连江、白晓亮为公司副总裁;聘任臧志斌为公司 董事会秘书;聘任于洪亮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事先审议通过,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任职资格同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8 月 29 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李全栋,男,1975 年 6 月出生。东北大学企业管理专业,本 科学历,高级职称。曾任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事业部财务总监、集团财务管理部部长、财务总监、副总裁;威马汽 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内审中心总经理;孔雀表业(集团)有限公司执 行总裁。现任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截至目前,李全栋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120 万股(股权激励获授数 量),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规定的不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马浩旗,男,1975 年 5 月出生。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会计 学本科,清华大学-麻省理工 IMBA 硕士。美国注册会计师,美国注 册管理会计师,中国会计师。历任中国石油管道机械制造厂主管会计 和内部审计,阿尔特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北京康宁光缆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奥地利保时捷汽车控股集团(中国)北京公司财务负责人, 美国上市公司中国鑫达集团财务总监,北京星空年代通信技术有限公 司集团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董事等职务。现任辽宁曙光 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马浩旗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40 万股(股权激励获授数 量),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规定的不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连江,男,1970 年 3 月出生。经济管理学士,本科学历。曾 任山东荣成曙光齿轮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诸城市曙光车桥有限责任 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裁、董事;公司车桥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现任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车桥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连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60 万股(股权激励获授数量),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规定的不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白晓亮,男,1969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 工程师。曾任哈飞汽车工业集团零部件公司总经理、汽车制造厂厂长、 销售公司总经理、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华泰汽车集团副总裁,上海联 孚汽车集团副总裁;天津恒和集团董事、副总裁兼阿尔卑斯饮品有限 公司总裁;现任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黄海汽车事 业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白晓亮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40 万股(股权激励获授数 量),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规定的不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臧志斌,男,1979 年 1 月出生。毕业于北京大学,研究生 学历,法学硕士学位。近年来曾任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sh.600058) 董事会办公室副职、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sz.002739)证券 事务总监、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阳光保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k.06963)董事会办公室副职、山东阳光融和 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秘书。
截至目前,臧志斌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40 万股(股权激励获授 数量),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6、于洪亮,男,1973 年 4 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学士, 曾任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海外事业部服 务配件经理,现任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于洪亮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7 万股(股权激励获授数量),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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