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王 - 关注函 - 2026-08-28
摘要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6〕第 14 号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8 月 28 日晚间,你公司披露公告称,你公司收到中 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对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6〕 170 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书》)。《责令改正书》显示,截至 2026 年半年报披露日,你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海王集团)非经营性占用你公司资金本金余额 12.56 亿元。此外,你公司于 2025 年 9 月至 2026 年 4 月期间, 未经审议程序,对外提供 2 笔财务资助和 4 笔质押担保,直至 2026 年 4 月底才补充审议、披露。你公司还存在 2025 年年度报 告中披露的财务资助还款情况不实、重大合同未及时披露进展、 融资费用摊销不规范等问题。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决定对你公 司、海王集团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要求所有占用资金应
当在 6 个月内归还。你公司及控股股东海王集团涉嫌违反了我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我所将依规对你
公司及控股股东海王集团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根据我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第八章、第九章 第四节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被控股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关联人非 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到 2 亿元以上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30%以上,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要求 期限内完成整改的,我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 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我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我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 易。
请你公司及控股股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责令改正书》要 求在规定期限内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及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同时,提醒你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你公司控股股东认真汲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我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完善公司 治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 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6 年 8 月 28 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