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宿科技:回购报告书
摘要
证券代码:300017 证券简称:网宿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9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主要内容如下:
-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 (2)回购股份的用途: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3)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1.09 元/股。(因公司
实施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1.17 元/股(含) 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1.09 元/股(含))。
-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
币 60,000 万元(含)。
- (5)回购股份的数量: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资金上下限测算,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4,224,752 股至 28,449,502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为 0.57%至 1.14%。具体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 (6)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7)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
- (8)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2、回购股份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7 月 30 日和 2026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和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
3、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 4、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在回购期 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如股权激励考核期相关归属条件成就,则其所持公司股份 数量可能因在回购期间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手续而增加。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5、风险提示:
-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
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 (2)若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
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
大事项或公司股东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 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
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回购报告书》,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 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经充分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等因 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 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21.09元/股(含)。因公司实施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相关规定,自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即2026 年8月27日)起,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1.17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人民币21.09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8)。具体回购价格将根据回购实施期 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自本次回购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回购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五)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 2、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 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 3、回购股份的数量: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21.09 元/股(调整后),
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30,000 万元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4,224,752 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7%;按照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60,000 万元计算,预计回 购股份数量为 28,449,50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14%。具体回购数量及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 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 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和数量。
(六)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 1、公司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
内。
-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本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 (1)在回购期限内,如果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高限额(差额资金不足以回
购1手股份),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 (2)在回购期限内,如果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低限额,经股东会授权,如
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结束实施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提前结束实 施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 (3)如公司股东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决议终止本
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 4、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交易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 5、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 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最长期限。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 1、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6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1.09 元/股
(调整后)测算,预计股份回购数量为 28,449,50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14%。 假设公司将上述回购的股份全部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则公司的总股本减少 28,449,502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减少 28,449,502 股。依此测算公司股本 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
|---|---|---|---|---|
| 股份性质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29,215,174 | 5.18% | 129,215,174 | 5.24%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366,469,603 | 94.82% | 2,338,020,101 | 94.76% |
| 三、股份总数 | 2,495,684,777 | 100.00% | 2,467,235,275 | 100.00% |
- 2、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3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1.09 元/股
测算,预计股份回购数量为 14,224,75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7%。假设 公司将上述回购的股份全部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则公司的总股本减少 14,224,752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减少 14,224,752 股。依此测算公司股本 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
|---|---|---|---|---|
| 股份性质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29,215,174 | 5.18% | 129,215,174 | 5.21%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366,469,603 | 94.82% | 2,352,244,851 | 94.79% |
| 三、股份总数 | 2,495,684,777 | 100.00% | 2,481,460,025 | 100.00% |
(九)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 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 1,198,560.54 万元, 负债总额为 143,178.01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11.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 有者权益为 1,055,460.84 万元,流动资产为 897,833.42 万元。按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财务数据测算,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占公 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5.01%、 5.68%、6.68%。公司经营及现金流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管理层认为本 次回购股份事宜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 大影响。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6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1.09 元/股(调 整后)测算,预计股份回购数量为 28,449,50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14%。 回购完成后,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公司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上市地位,也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反映了管理层对公司 内在价值和未来发展规划的坚定信心,将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 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全体董事将在本次回购股份中忠诚守信、勤勉 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 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六 个月的减持计划
1、2026年5月8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限 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李伯洋先生、周丽萍女士、黄莎琳 女士,高级管理人员蒋薇女士,原高级管理人员李东先生分别归属限制性股票 250,000股;
公司原董事刘成彦先生于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4月27日期间累计减持公 司股份26,355,300股。具体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原持股5%以上 股东、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026年5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除上述情况 外,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原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各自任职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 的情形,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在回购 期间及未来六个月暂无增减持计划,若未来前述主体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 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如股权激励考核期相关归属条件成就,则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可能因在回购 期间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手续而增加。
(十一)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 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在回购完 成后,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注 销事宜。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在股东会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后,将及时履行债权人通知义务和信息披露义 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顺利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
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并实施本
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包括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确定具体的回购时间、 价格和数量等;
- 2、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回购股份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
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 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 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或决定提前完成本次回购方案;
-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 5、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处置达成处置办法;
- 6、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涉及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认股份注销数量和
减少注册资本金额,并根据具体回购股份注销情况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 资本工商变更事宜。
-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
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董事 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回购方案的约定具体执行实施。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 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1、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6年7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58);
- 2、公司于2026年8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64);
- 3、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
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前 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3和 2026-074);
- 4、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 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7);
- 5、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
于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78)。
三、通知债权人及开立回购专用账户的情况
(一)通知债权人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就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依法履 行了通知债权人的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7)。
(二)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四、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在股东会回购决议公告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 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说明
2026年5月8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限制性 股票归属完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李伯洋先生、周丽萍女士、黄莎琳女士, 高级管理人员蒋薇女士,原高级管理人员李东先生分别归属限制性股票250,000 股;
公司原董事刘成彦先生于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4月27日期间累计减持公 司股份26,355,300股。具体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原持股5%以上 股东、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026年5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除上述情况 外,在股东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原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各自任职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 的情形,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筹措到位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已取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同意为公司 股份回购提供贷款金额不超过54,00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实际回购金额的90%) 的股票回购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 准。根据公司资金储备和资金规划情况,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可根据回购计 划及时到位。
六、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 定,公司将在以下时间及时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 况:
- 1、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 2、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
内予以披露;
- 3、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 4、公司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的,将
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 5、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将停止回购行为,在2个交
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七、风险提示
-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
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 2、若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
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
事项或公司股东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 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
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 1、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
特此公告。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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