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威领: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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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ST威领收到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主动要约收购报告书。
2收购人拟以18.00元/股价格向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预定收购30%股份(78,177,450股),资金总额不超14.07亿元,已存入50%履约保证金。
3收购人为兴业银锡全资子公司,旨在获取控制权并稳定股权结构,不以终止上市为目的。
4要约期限自2026年8月31日至9月29日,生效条件为预受股份不低于5%。
5截至8月27日收盘价19.37元高于要约价,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ST 威领 公告编号:2026-081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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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为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南 锑金”)。截至本公告日,山南锑金未持有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上市公司”)股份。山南锑金拟通过本次要约收购获取上市公司控 制权,稳定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山南锑金将凭借自身运营管理及上市公司规范治 理经验,提升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健全合规治理机制。本次要约类型为主动 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 为目的。

 本次要约收购系山南锑金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本次要约收购 股份数量为 78,177,450 股,要约收购价格为 18.00 元/股。若上市公司在要约收购 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及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山南锑金将最多持有公司 78,177,450 股股份(占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30.00%),公司将不会面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 风险。

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1,407,194,100.00 元,收购人已将 703,597,050.00 元(相当于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 50%)存入中登公司指 定的银行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

 截至 2026 年 8 月 27 日,*ST 威领的收盘价高于要约收购价格,本次要 约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收购人将根据中登公司临时保管的预

受要约的股份数量确认收购结果,并按照要约条件履行收购要约。

本次要约收购的生效条件为:在本次要约期限内最后一个交易日 15:00 时, 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ST 威领股票申报数量不低于 13,029,575 股(占*ST 威领股份总数的 5.00%)。

若要约期限届满时,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未达到本次要约收购生效条件要求 的数量,则本次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根据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则,中 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自动解除对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所有预受的股份将不被收 购人接受。

若要约期限届满时,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不低于 13,029,575 股(占*ST 威领 股份总数的 5.00%),且不高于 78,177,450 股(占*ST 威领股份总数的 30.00%), 则收购人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

若要约期限届满时,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 78,177,450 股(占*ST 威领股 份总数的 30.00%),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 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 (78,177,450 股÷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

收购人从每名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如涉及不足一股的余股,则将按 照中登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 30 个自然日,即 2026 年 8 月 31 日至 2026 年 9 月 29 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最后 3 个交易日(2026 年 9 月 24 日、2026 年 9 月 28 日、2026 年 9 月 29 日),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受要约,但不得 撤回已被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在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投 资者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disclosure/deal/offer/index.ht ml)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收到山南锑金本次要约收购事宜出具的《威领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要约收购报告书》的主要内容 (一)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 1、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提示性公告披露日,收购人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国新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2200MAEJM7P16C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金属矿石销售;选矿;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矿山机械销售; 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 属加工机械制造;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五金产品批发; 汽车零配件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
经营期限无固定期限
股东情况兴业银锡持股 100%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结巴乡江北工业园区三产融合科研 楼 2 楼 14 号
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结巴乡江北工业园区三产融合科研 楼 2 楼 14 号
联系电话0476-8833387
  • 2、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1)股权结构 截至本提示性公告披露日,收购人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比例
1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100.00%
  • (2)收购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提示性公告披露日,收购人股权如下图所示: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代表云南信托-祥云20号重整服务信托)
100.00%
内蒙古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20.46%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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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提示性公告披露日,兴业银锡持有收购人 100%股份,为收购人的控 股股东。兴业银锡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7,563.57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77,563.57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树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000114802589Q
成立日期1996 年 8 月 23 日
经营期限无固定期限
经营场所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大街路北、天义路西兴业集团办公楼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矿产品和化工产品销售(需前 置审批许可的项目除外);金属及金属矿批发;矿山机械配件、 轴承五金、机电、汽车配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控股股东兴业集团持股 20.46%
联系电话0476-8833387

兴业集团持有兴业银锡 20.46%股份,为兴业银锡的控股股东;云南国际信 托有限公司(代表云南信托-祥云 20 号重整服务信托)持有兴业集团 100.00%股 权。2024 年 7 月,吉兴业分别与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云南信托-祥云 20 号重整服务信托)、兴业集团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根据协议约定,云南国际信 托有限公司(代表云南信托-祥云 20 号重整服务信托)将其持有的兴业集团 100%

股权的相关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吉兴业行使,兴业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兴业银 锡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吉兴业代为行使。吉兴业为收购人的 实际控制人。

吉兴业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吉兴业
曾用名无
性别男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 区的居留权否
身份证号150404195912******
通讯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兴安街道

3、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 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 (1)收购人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提示性公告披露日,收购人控制的企业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1西藏鑫达矿业有限公司2,000.00100.00%有色金属开发
2西藏朝阳矿山资源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3,000.00100.00%有色金属开发
3西藏山南地区阳光矿业开发 有限公司5,000.0070.00%探矿、矿产品加工和销 售、矿产资源投资

注:以上持股比例均为直接、间接合计持股比例。

  • (2)收购人控股股东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提示性公告披露日,除收购人外,兴业银锡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1内蒙古兴业集团锡林矿业有 限公司30,000.00100.00%有色金属采选
2内蒙古兴业集团融冠矿业有 限公司14,500.00100.00%有色金属采选
3西乌珠穆沁旗亿通矿业有限 公司3,500.0051.00%多金属矿勘探
序号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4唐河时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73,380.00100.00%有色金属采选
5赤峰荣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050.00100.00%有色金属采选
6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 责任公司134,938.09100.00%有色金属采选
7正镶白旗乾金达矿业有限责 任公司13,390.00100.00%有色金属采选
8赤峰锐能矿业有限公司30,000.00100.00%有色金属采选
9兴业黄金(香港)矿业有限公 司73,287.15 万港币100.00%投资
10北京兴业瑞金科技有限公司1,000.00100.00%技术服务
11西藏博盛矿业开发有限公司5,000.0070.00%金矿采选
12兴业银锡(天津)国际贸易有 限公司10,000.00100.00%贸易
13兴业银锡(海南)国际贸易有 限责任公司5,000.00100.00%贸易
14兴业银锡(海南)私募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0.0080.00%投资
15赤峰宇邦矿业有限公司13,160.0085.00%有色金属采选
16云南省麻栗坡锡贵金属矿业 有限公司4,000.00100.00%多金属矿勘探
17兴安盟复兴屯银矿业有限责 任公司10,000.00100.00%采矿
18巴林左旗兴龙山矿业有限公 司2,200.00100.00%有色金属开发
19兴业黄金(澳大利亚)矿业有 限公司10.00 澳元100.00%股权投资
20Atlantic Tin Pty Ltd10,039.84 万 澳元100.00%锡矿开发
21ATLAS TIN42,407.00 万 迪拉姆75.00%贵金属开发
22HAMADA MINERALS700.00 万迪拉姆100.00%采矿
23SAHARA EXPLORATION167.86 万迪拉姆100.00%矿山开发
24Titan Tin10.00 万迪拉姆100.00%股权投资
25SAMINE30.00 万迪拉姆99.87%采矿
26兴业黄金(坦桑尼亚)投资有 限公司26.00 亿坦 桑先令51.00%稀贵金属矿山投资
序号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27Xingye Global Mining Holding Limited10,000.00 美 元100%股权投资
  • 注 1:本次披露的核心企业为收购人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以上持股比例均为直接、

间接合计持股比例。

  • 注 2:ATLAS TIN、HAMADA MINERALS、SAHARA EXPLORATION、Titan Tin、

SAMINE 系 Atlantic Tin Pty Ltd 子公司,以上主体列示持股比例为 Atlantic Tin Pty Ltd 的持 股比例。

(3)收购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提示性公告披露日,吉兴业直接控股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注册资本 (万元)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1内蒙古晋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0.0083.00%金属矿山地质勘查
2内蒙古恒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0.0083.00%非煤矿山矿产资源 开采

注:本次披露的核心企业为收购人实际控制人控股公司,以上持股比例为直接持股比例。

截至本提示性公告披露日,除兴业银锡及其子公司外,吉兴业通过受托兴业 集团表决权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注册资本(万 元)兴业集团 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1内蒙古兴业集团有限公 司40,000.00-金属矿石及非金属矿石采 选、冶炼、加工销售
2赤峰玉龙国宾馆有限公 司1,000.00100.00%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会 议服务等
3西乌珠穆沁旗布敦银根 矿业有限公司55,235.1554.31%内蒙古自治区西乌珠穆沁 旗布敦乌拉银多金属矿勘 探
4锡林郭勒盟兴业矿业发 展有限公司2,000.00100.00%银矿、铜矿采选、加工销 售
5锡林郭勒盟兴业化工制 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600.00100.00%萤石销售
6内蒙古兴业控股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10,000.00100.00%控股公司服务;应用软件 开发;铅锌矿采选;矿产 品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 和试验发展。
7上海蒙兴实业集团有限 公司1,000.00100.00%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 批发
8赤峰一缦美容有限公司200.00100.00%理发及美容服务
9赤峰曼理理发沙龙有限 公司10.00100.00%理发及美容服务

注:以上持股比例均为直接、间接合计持股比例。

4、收购人已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 本次要约收购前,收购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5、收购人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说明 (1)收购人主要业务及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收购人成立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主营业务为矿业投资。收购人最近一年主

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228.18
负债合计908.26
所有者权益合计-680.08
营业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
净利润-683.0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1.77%
资产负债率398.04%
  • 注 1:由于所有者权益合计及净利润为负数,由此计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数值无

法反映真实盈利能力。上述资产负债率,系以当期期末负债合计直接除以资产总计的结果。

  • 注 2:山南锑金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收购人控股股东主要业务情况 兴业银锡的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及贵金属勘探、开采及选矿,主要产品包括

银、锡、锌、铅、铁、铜、锑、金等有色金属、贵金属及黑色金属。 (3)收购人控股股东最近三年财务情况 兴业银锡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披露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度/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1,715,222.801,216,525.441,108,343.72
负债合计699,106.50418,307.42449,756.18
所有者权益合计1,016,116.30798,218.02658,587.5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948,955.64790,053.75647,627.77
营业收入555,525.36427,038.72370,600.50
项目2025 年度/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度/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2023 年 12 月 31 日
净利润170,454.64150,190.3695,333.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170,423.93152,985.8696,934.4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9.60%21.28%16.12%
资产负债率40.76%34.39%40.58%
  • 注 1:上表中主要财务数据均为合并口径。上述资产负债率,系以当期期末负债合计直 接除以资产总计的结果。
  • 注 2:兴业银锡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财务报告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并发表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6、收购人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本提示性公告披露日,收购人不设监事,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

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境 外居留权身份证号
张国新执行董事、经理中国赤峰市否150426197810******
刘海霞财务负责人中国赤峰市否150102198001******

7、收购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的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 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事项

最近五年内,收购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 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且未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 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8、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 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提示性公告披露日,收购人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上市公司 5%以上 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提示性公告披露日,收购人控股股东拥有境内、境外上市公司 5%以 上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股票代码上市地点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1Far East Gold LimitedFEG澳大利亚证 券交易所34.57%矿业资源勘探
2Tartana Minerals LimitedTAT澳大利亚证 券交易所9.99%矿业资源勘探

注:兴业银锡全资子公司兴业黄金(香港)矿业有限公司分别持有 Far East Gold Limited 的 34.57%股份和 Tartana Minerals Limited 9.99%股份。

截至本提示性公告披露日,收购人实际控制人除通过受托表决权控制兴业银 锡 20.46%股份及通过兴业银锡控制 Far East Gold Limited 34.57%股份和 Tartana Minerals Limited 9.99%股份外,不存在持有或控制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情况。

9、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 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提示性公告披露日,收购人不存在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 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提示性公告披露日,收购人控股股东不存在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 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提示性公告披露日,收购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持有银行、信托公司、

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 1、要约收购的目的 收购人拟通过本次要约收购取得*ST 威领不超过 30.00%股份,获取*ST 威领

控制权,稳定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收购人凭借自身运营管理及上市公司规范治理 经验,提升*ST 威领经营管理水平、健全合规治理机制。

本次要约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不以 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2、收购人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 份的计划

截至本提示性公告披露日,在本次要约收购结束后,收购人拟于未来十二个 月内,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要约收购、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一种或多 种方式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收购人暂无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相关计划。若收 购人后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时间

  • 1、2026 年 8 月 18 日,兴业银锡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

本次要约收购事项。

  • 2、2026 年 8 月 18 日,收购人董事、股东作出决定,同意本次要约收购事

项。

截至本提示性公告披露日,收购人已完成本次要约收购所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三)本次要约收购股份的情况

  • 1、被收购公司名称: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2、被收购公司股票名称:*ST 威领
  • 3、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002667
  • 4、收购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5、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本次要约收购为收购人山南锑金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预定

收购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 78,177,4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00%)。具体情 况如下:

股份类别要约价格(元/股)要约收购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8.0078,177,45030.00%

若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及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 的调整。

本次要约收购为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非限售流通股发出的部分要约。 本次要约收购的生效条件为:在本次要约期限内最后一个交易日 15:00 时,

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ST 威领股票申报数量不低于 13,029,575 股(占*ST 威领股份总数的 5.00%)。

若要约期限届满时,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未达到本次要约收购生效条件要求 的数量,则本次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根据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则,中 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自动解除对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所有预受的股份将不被收 购人接受。

若要约期限届满时,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不低于 13,029,575 股(占*ST 威 领股份总数的 5.00%)且不高于 78,177,450 股(占*ST 威领股份总数的 30.00%), 则收购人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股东预受的股份。

若要约期限届满时,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 78,177,450 股(占*ST 威领 股份总数的 30.00%),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

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 (78,177,450 股÷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

收购人从每名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如涉及不足一股的余股,则将按 照中登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四)本次要约收购价格及计算基础

  • 1、要约收购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是 18.00 元/股。
  • 2、计算基础 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及

其计算基础如下:

(1)在本次要约收购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 6 个月内,收购人买入该种股票 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 6 个月内,收购人未取得上市公 司股票。

(2)在本次要约收购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内,该种股票的每 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 均值(保留两位小数,向上取整)为 11.52 元/股。

经综合考虑,收购人确定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 18.00 元/股。本次要 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不低于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 6 个月 内取得上市公司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不低于提示性公告前 30 个交易日该种 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要约价格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 五条的相关规定。

若上市公司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至要约期限届满日期间有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要约价格、要约收购股份 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要约收购资金的有关情况 基于要约价格 18.00 元/股、拟收购数量 78,177,450 股的前提,本次要约收

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 1,407,194,100.00 元,收购人以自有资金支付。收购人

已将 703,597,050.00 元(相当于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 50%)存入中登 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

收购人进行本次要约收购的资金为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的自有资金,收购资 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不存在任何争议及潜在 纠纷,也不存在因资金来源问题可能导致本次交易的上市公司股票存在任何权属 争议的情形;收购人用于收购*ST 威领股份的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ST 威 领及其关联方的资金用于本次收购的情形;不存在*ST 威领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 关方向收购人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不存在分 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收购人承诺具备履约能力。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收购人将按照中登公司深圳 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确认收购结果,并按照要约条件履行收购 要约。

(六)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 30 个自然日,即 2026 年 8 月 31 日至 2026 年 9 月 2 9 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最后 3 个交易日(2026 年 9 月 24 日、2026 年 9 月 2 8 日、2026 年 9 月 29 日)。本次要约期限最后三个交易日,预受股东可撤回当 日申报的预受要约,但不得撤回已被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在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 cn/disclosure/deal/offer/index.html)上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 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二、其他说明

以上仅为要约收购报告书的部分内容,详情请查阅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收购人已按照《收购管理办法》聘请了财务顾问和法律 顾问对本次要约收购出具了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并与本公告及要约收购 报告书一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要约收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

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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