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威领:关于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申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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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ST威领公告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要约收购申报事项。
2收购人以现金18.00元/股价格部分要约收购公司30%股份(78,177,450股),要约期为2026年8月31日至9月29日,申报代码990096。
3要约价较提示性公告前30个交易日均价11.52元溢价56.25%,收购人已存入50%履约保证金。
4要约期间股票正常交易,股东可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预受或撤回。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ST 威领 公告编号:2026-082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申报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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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预受要约申报代码:990096。

 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

 要约收购价格:18.00 元/股

 要约收购数量:部分要约,拟收购股份数量 78,177,450 股,占被收购公

司总股本比例为 30.00%。

 申报方向:预受要约应申报卖出,撤销已预受的要约应申报买入

 要约收购有效期:2026 年 8 月 31 日至 2026 年 9 月 29 日

 收购人: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

 要约收购期届满后,过户清算手续办理时间另行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详情,应当阅读本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深圳交易所

网站(www.szse.com.cn)的《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 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收到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南锑金”) 发来的《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 告书》”)等文件。根据相关规定,依据上述《要约收购报告书》,就本次收购 人要约收购的有关事项作出申报公告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要约收购的提示 《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后 30 日内,本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zse.com.cn)发布 3 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

(二)要约收购情况

  • 1.被收购公司名称: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2.被收购公司股票名称:*ST 威领
  • 3.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002667.SZ
  • 4.收购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5.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78,177,450 股
  • 6.预定收购股份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比例:30.00%
  • 7.支付方式:现金
  • 8.要约价格:18.00 元/股
  • 9.要约价格的计算基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

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如下:

(1)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 6 个月内,收购人买入该 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 6 个月内,收购人未取得上市公 司股票。

(2)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内,该种股票 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 均值(保留两位小数,向上取整)为 11.52 元/股。

经综合考虑,收购人确定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 18.00 元/股。本次要 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不低于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 6 个月 内取得上市公司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不低于提示性公告前 30 个交易日该种 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要约价格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 五条的相关规定。

10.要约有效期:2026 年 8 月 31 日至 2026 年 9 月 29 日 11.若上市公司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至要约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要约价格、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 进行相应调整。

(三)受要约人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 1.申报代码 本次要约收购的申报代码为 990096。
  • 2.申报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的申报价格为 18.00 元/股。
  • 3.申报数量限制 上市公司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不存在

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超出部分无效。被质押、司法 冻结或存在其他限制情形的部分不得申报预受要约。

4.申报预受要约 上市公司股东申请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

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预受要约事宜, 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 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预受数量、申报代码。 要约收购期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

  • 5.预受要约股票的卖出 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票当日可以申报卖出,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仍计入预受 要约申报。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份应避免再申报卖出,已申报卖出的股份应避免 再申报预受要约,否则会造成相关卖出股份在其交收日卖空。流通股股东在申报 预受要约同一日对同一笔股份所进行的非交易委托申报,其处理的先后顺序为: 质押、预受要约、转托管。
  • 6.预受要约的确认 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

效。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进行临时保管。经确认的预受要 约股票不得进行转让、转托管或质押。

7.收购要约变更 要约收购期限内,如收购要约发生变更,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中登公司深

圳分公司自动解除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上市公司股东如接受变更后的收购要约, 须重新申报。

8.竞争性要约 出现竞争要约时,接受初始要约的预受股东拟将全部或部分预受股份售予竞

争要约人的,在预受竞争要约前应当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初始要约。 9.司法冻结 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应在

协助执行股份冻结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要约申报。 10.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深交所网站公告上一交易

日的预受要约及撤回预受要约的有关情况。 11.余股处理 收购人从每名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如涉及不足一股的余股,则将按

照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12.要约收购的资金划转 收购人已将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 50%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中 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账户。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含相关税费的收购 资金扣除履约保证金后的金额足额存入其在中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账户,然后向 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将该款项由其结算备付金账户划入收购证券资金结算 账户。

13.要约收购的股份划转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向深交所申请办理预受股份的转让手续,并

提供相关材料。深交所完成对预受股份的转让手续后,收购人将凭深交所出具的 预受股份过户的确认函到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14.收购结果公告 在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和资金结算手续后,收购人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向深

交所提交上市公司收购情况的书面报告并就收购结果作出公告。

(四)股东撤回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撤回预受要约 预受要约股份申请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的

交易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 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撤回数量、收购编码。要约 期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撤回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撤回预 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

2.撤回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在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深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

交易日的撤回预受要约的有关情况。 3.撤回预受要约的确认 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中登公司 深圳分公司对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解除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三个交易 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中登公司深圳分公 司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 限届满前三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受要约,但不得撤回已被 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4.竞争要约情形 出现竞争要约时,接受初始要约的预受股东拟将全部或部分预受股份售予竞

争要约人的,在预受竞争要约前应当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初始要约。 5.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或设定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

证券公司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或设定相关权利限制前应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撤 回相应股份的预受要约申报。

6.最后三个交易日撤回限制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 3 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受要约,

但不得撤回已被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二、要约收购期间的交易 公司股票在要约收购期间正常交易。

三、要约收购手续费 要约期满后,转受让双方后续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时,所涉及的税费项目

及标准参照 A 股交易执行。 四、要约收购的清算 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满后,本公司将另行发布要约收购结果公告、要约收购

清算公告(如有股份接受要约),请投资者关注要约收购资金发放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412-5213058 邮箱:aszk@aszkjqc.com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 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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