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明利: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摘要
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6-076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26 年 9 月 14 日下午 15:00 点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9 月 14 日(星期一)15:00;
-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9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9 月 14 日
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
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9 月 9 日(星期三)。
-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中康路 136 号新一代产业园 4 栋 4 楼银湖山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提案编码及提案名称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的预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 3、上述提案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要求,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表决结果。
三、现场股东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
- 2、登记时间:2026 年 9 月 10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
采取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 年 9 月 11 日中午 12:00 之前送达到公司。
-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 136 号深圳新一代产
业园 1 栋 24 楼德明利董事会办公室。
- 4、登记要求:
-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
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股东有效身份证件 复印件(股东签字)、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进行登记。
- (2)机构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持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等股东账 户有效证明(加盖公章)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 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机构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效身份 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等股东账户 有效证明(加盖公章)、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进行登记。
5、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 (2)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海燕、李格格
电话:0755-2357 9117
电子邮箱:dml.bod@twsc.com.cn
- (3)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并携带身份
证明、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证件/文件的原件, 以便办理会议签到入场手续。
四、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 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第四次会议决议;
-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8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309”,投票简称为“德
明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
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6 年 9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4 日 9:15-15: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
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于 2026 年 9 月 14 日(星期 一)召开的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 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 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的预案 | √ | |||
| 2.00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 √ |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非累积投票提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 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 权委托书签字页)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种类: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致: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股东姓名/名称 | |
|---|---|
| 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 |
| 机构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 伙人姓名 | |
| 股东账号 | |
| 股权登记日收市时持股数量 |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
| 是否委托 | |
| 代理人姓名 | |
| 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 | |
| 联系电话 | |
| 电子邮件 | |
| 传真号码 | |
| 联系地址 | |
| 发言意向及要点: | |
| 股东签名(机构股东盖章):<br><br>年 月 日 |
注: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 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表,于登记截止日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
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也可于会议当天现场提 交此表。
- 3、如股东或代理人拟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
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因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 司不能保证在本表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