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数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产品结构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核查意见

科华数据2026-08-28 00:00

摘要

1科华数据拟调整“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募投项目产品结构及内部投资结构,在保持总投资额7.36亿元不变前提下,新增液冷CDU及配套产品产能,以适配AI智算中心高算力散热需求。
2截至2026年6月30日该项目募资使用进度24.04%。
3本次调整旨在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顺应液冷技术趋势,增强核心竞争力。
4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对此无异议,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产品结构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科华数据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数据”或“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科华数据部分募投 项目产品结构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81号),公司于2023 年8月2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4,920,68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149,206.8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48,066.32万元,上述款项已于2023年8月29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8月30日出具了容 诚验字[2023]361Z004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并会同保荐人与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 资金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一期)81,582.3073,634.1917,698.80
2科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6,350.9314,627.433,084.99
3科华数字化企业建设项目16,123.5015,104.703,331.12
4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44,700.0044,700.0044,700.00
合计168,756.73148,066.3268,814.91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68,814.91 万元,剩余募

集资金加上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 80,376.06 万元,除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48,507.74 万元及持有的未到期保本型固定收益理财产品 30,721.13 万元外,存放在 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余额为 1,147.19 万元。

二、部分募投项目产品结构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产品结构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情况 1、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募投项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为厦门科华慧云科

技有限公司,本项目总投资额为 81,582.3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73,634.19 万元, 已于 2022 年完成备案,计划完成时间为 2028 年 12 月。具体资金投入明细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拟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土地费用3,068.373,068.37
2建筑工程36,839.0035,186.30
3机器设备36,520.0035,379.52
4铺底流动资金5,154.93-
合计81,582.3073,634.19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7,698.80 万元,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为 24.04%。

2、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持各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及募集 资金投向不变的前提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的 产品结构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合理调整,在原机器设备下产品类型“小功率电源” “大功率电源”的基础上,新增“液冷 CDU 及配套产品”,各投资科目金额不变, 包括土地费用、建筑工程、机器设备等,仅对各科目尚未支出的部分进行调整,包 括机器设备清单等。

(二)部分募投项目产品结构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原因 近年来,随着 AI 大模型训练及推理、云计算、自动驾驶、科学计算等应用场

景快速发展,市场对高承载算力数据中心的需求持续提升,公司敏锐洞察行业前沿, 面对芯片性能激增导致传统风冷无法满足高密散热需求的挑战,持续推动液冷技术 及相关产品落地。当前公司已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客户基础,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智 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增加液冷 CDU 及配套产品,以满足当前及未来对

智算中心的产能需求。

本次调整是为了匹配公司现阶段智算中心业务的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募集资 金资源配置,提升募集资金精细化管理水平与整体使用效益。在保持本次各募投项 目总投资金额及不影响项目整体建设进度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开展过程中 的真实投入需求与开支结构变化,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的产品结构及内部投资结 构进行优化调整。本次通过内部科目资金调剂、完善细化费用核算科目,将资源精 准投向项目实施关键环节,有助于增强项目建设适配性、提升项目实施质量、夯实 公司核心业务竞争力,有效贴合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长期经营布局。

(三)部分募投项目产品结构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可行性分析 1、国家政策支持产业发展,为项目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本项目液冷 CDU 及配套产品主要应用于智算中心场景。近年来,国家出台了 一系列政策鼓励和扶持相关行业,以推动数据中心、液冷散热等相关产业的技术进 步和行业持续健康发展。2024 年 7 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四部门发布《数据中 心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行动计划》,提出推广应用节能技术装备,因地制宜推动液冷、 蒸发冷却、热管、氟泵等高效制冷散热技术,提高自然冷源利用率。2025 年 8 月, 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提出优化国家智算资源 布局,完善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充分发挥“东数西算”国家枢纽作用,加大数、算、 电、网等资源协同。

综上所述,本次调整符合国家的政策导向,相关政策为项目的开展提供了有利 的宏观环境和政策基础,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2、公司拥有优秀的技术实力和人才团队,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

公司长期以来深耕算力领域,积累了近 40 年的电力电子核心技术沉淀和十余年 数据中心实战经验,形成了覆盖直流供电、液冷散热及智能运维的端到端全栈产品 技术服务能力。公司自 2018 年即落地国内液冷技术商业化标杆项目,是国内液冷赛 道最早的实践者之一。公司已自建 MW 级液冷测试平台,并与国内外头部互联网企 业联合研发液冷 CDU 产品,公司具备电力及液冷等智算中心集成化产品自主生产 能力,拥有供配电、储能、算力承载、高密液冷全链路核心技术,可面向智算中心 建设项目提供液冷系统的一体化解决方案,整体制造及研发实力处于行业较高水平。

综上所述,本次项目瞄准智算中心应用场景,公司拥有良好的技术实力和人才

团队,能够为项目提供坚实的技术基础。 3、公司具备良好的客户积累和丰富的行业经验,有助于项目顺利开展 公司长期以来深耕于 UPS 行业,并广泛赋能于 IDC 等业务体系,服务于全球 100 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用户。近年来,公司持续深化智算业务战略布局,重点面向 大型互联网厂商、AI 头部芯片厂商、通信运营商、金融、政务等行业,主要客户覆 盖国内三大运营商、大型互联网企业、国内头部芯片厂商等,智算中心产品和运营 服务质量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同时,作为业界领先的高安全智算中心服务提供商, 公司历经十余年的智算中心业务和产品的建设运营,能洞察行业发展与客户实际需 求,目前公司已与多家国内外主流 AI 芯片厂商深度合作,在智算中心相关场景积 累了丰富的项目实践经验。

综上所述,公司在智算中心领域所具备的客户群体和丰富行业经验均能有效助 力本次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结合公司目前实际业务发展规划以及对行业趋势的评估,公司在原募投项目基 础上增加液冷 CDU 及配套产品,系顺应了行业技术发展路径,将更好匹配下游客 户建设需求,有效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与项目投资回报水平,预计将对公司未 来的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产生积极的正向贡献,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科学规划、审慎推进项目建设,持续关注行业 技术迭代与市场供需变化,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三、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产品结构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 实际投入需要进行调整,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整体资源配置,有利于 推进该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战 略规划和长远发展需要。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产品结构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

展情况,拟对募投项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的产品结构及内部投资 结构进行合理调整。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品结构及内部投资结构事项不构成关 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是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后作出,有利于推进该募投项目的顺利 实施,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需要。

综上,本保荐人对科华数据部分募投项目产品结构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 目产品结构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 建 王振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