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众传媒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成都新潮传媒90.02%股权的修订稿草案及相关加期审计报告。
2会议确认交易报告书内容真实完整,认可以2026年3月31日为基准日的标的公司审计及备考审阅报告,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符合法规要求,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此举标志着收购新潮传媒事项进入关键推进阶段。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026 年第六次专门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张继学、
重庆京东海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 45 个 交易对方持有的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90.02% 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事项的书面材料,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 审核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该报告书已详细披露本次交易已经履 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殊普通合伙)对标的公司以 2026 年 3 月 31 日为基准日进行了加期审计并出具了 《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和《分众传媒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经审阅,我们认可上述中介机构 出具的相关报告。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审计基准日更新,审计机构出具的加期审计报告及备考 审阅报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决议。
独立董事:张光华、蔡爱明、廖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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