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护卫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安邦护卫2026-08-28 00:00

摘要

1安邦护卫发布2026年半年报摘要:上半年营收13.59亿元,同比增1.98%;
2归母净利润6447.67万元,同比增14.00%;
3扣非净利润6307.66万元,同比增14.21%。
4经营现金流净额-1.04亿元,同比恶化。
5拟每10股派1元(含税),分红比例23.35%。
6前十大股东中浙江省国资运营公司持股41.85%,原一致行动协议已到期。
7加权平均ROE为3.46%,基本每股收益0.43元。

公司代码:603373 公司简称:安邦护卫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以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总股本 150,537,635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5,053,763.5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实际分派金额以公司发布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 。本期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3.35%。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安邦护卫60337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谢伟(代行董秘)王艳
电话0571-875579060571-87557906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 枫桦路6号之江财富中心E8楼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 枫桦路6号之江财富中心E8楼
电子信箱abhwzqb@zjabhw.comabhwzqb@zjabhw.com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3,854,333,525.753,804,920,951.771.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1,875,702,891.781,847,032,157.441.55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1,359,050,628.191,332,609,848.571.98
利润总额194,714,925.36168,728,001.3315.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64,476,736.8056,557,951.1914.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63,076,560.6155,229,590.9714.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103,633,834.93-75,336,489.11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3.463.15增加0.31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430.3813.16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430.3813.16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8,738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 司国有法 人41.8563,000,00063,000,000无0
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 人13.5020,322,5810无0
浙江省财开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 人4.657,000,0007,000,000无0
宁波捍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3.885,834,5335,834,533无0
宁波卫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3.855,792,2295,792,229无0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3.755,645,1610无0
劳国强境内自 然人1.952,935,4800无0
诸葛斌境内自 然人0.741,120,0001,120,000无0
吴高峻境内自 然人0.741,120,0001,120,000无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其他0.56850,0900无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原一致行动协议已到期,未知上述股东是否存 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说明不适用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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