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浙江鼎力2026-08-28 00:00

摘要

1浙江鼎力发布2026年半年报摘要:上半年营收54.14亿元,同比增长24.86%;
2归母净利润9.90亿元,同比下降5.95%;
3扣非净利润9.65亿元,同比下降8.11%。
4经营现金流净额3.15亿元,同比大幅改善(上年同期为-1.34亿元)。
5总资产181.42亿元,较上年末增4.54%;
6净资产117.80亿元,增3.28%。
7基本每股收益1.95元,同比下降6.25%。
8前十大股东中控股股东许树根持股45.53%,无质押冻结,股权结构稳定。

公司代码:603338 公司简称:浙江鼎力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浙江鼎力603338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汪 婷严萱超
电话0572-86816980572-8681698
办公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启航路 188号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启航路 188号
电子信箱dingli@cndingli.comdingli@cndingli.com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18,142,093,870.1217,353,958,900.294.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780,419,335.3911,406,563,717.333.28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5,414,027,698.334,336,118,273.4624.86
利润总额1,171,873,583.971,262,808,045.97-7.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9,531,165.751,052,121,901.75-5.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64,877,333.211,050,031,663.03-8.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5,419,854.45-133,528,099.61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3910.04减少1.65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952.08-6.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952.08-6.25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0,380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 (%)持股 数量持有有 限售条 件的股 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 结的股份数量
许树根境内自然人45.53230,564,6000无
德清中鼎股权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10.7854,589,1800无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4.3021,788,8010未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社保基金 16042 组合其他0.995,002,4000未知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005L-CT001 沪其他0.502,531,8580未知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其他0.492,484,5000未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汇添富智能制造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371,875,3540未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建信臻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其他0.361,844,9940未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实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其他0.361,807,1390未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实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其他0.341,701,3000未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许树根持有德清中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9.69% 股权。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说明无。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