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美湖股份2026-08-28 00:00

摘要

1美湖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报、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报告及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0.5元)。
2核心事项为推出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配套考核办法,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办理相关事宜,同时决定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
3本次决议涉及定期报告披露与股权激励启动,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美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2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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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6 年 8 月 17 日以专人送达、微信信息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 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全体董事均出席;公司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许仲秋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 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 年半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审议通过《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6,957,483.9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详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 一起,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202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佘笑梅、夏国喜、陈欢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同意 6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为保证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佘笑梅、夏国喜、陈欢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同意 6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

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以下事项:

  •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 相应的调整;

  •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

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 《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 9)授权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

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继承事宜;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会

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 10)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激励计划(草案)》的

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 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 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

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

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 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 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 行为。

  • (3)提请股东会为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

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 4 ) 提 请 股 东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处 理 任 何 需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通函等,并处理任何涉及 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事宜;

(5)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激励 计划(草案)》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 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佘笑梅、夏国喜、陈欢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同意 6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5)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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