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保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中国太保2026-08-28 00:00

摘要

1中国太保发布2026年半年报摘要:上半年归母净利润307.75亿元,同比增长10.4%;
2营业收入2121.36亿元,同比增长5.8%。
3董事会决议派发中期股息每股0.42元(含税),合计分红约40.41亿元。
4报告期末归母净资产3191.9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6%。
5前十大股东结构稳定,无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变更。

公司代码:601601 公司简称:中国太保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 2025 年度股东会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本公司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 2026 年中期 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通过决议,向本公司股东派发 2026 年中期股息。本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以经审阅的母公司财务报表数为基准,根据总股本 9,620,341,455 股,按每股 人民币 0.42 元(含税)进行中期现金股利分配,共计分配人民币 4,040,543,411.10 元。本公司 2026 年半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现金股利分配后,集团偿付能力充足率无重大影响,仍满足监管要求。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太保601601
H股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中國太保02601
GDR伦敦证券交易所China Pacific Insurance (Group) Co., Ltd.CPIC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苏少军汪倩
电话021-58767282021-58767282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号中国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号
电子信箱ir@cpic.com.cnir@cpic.com.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总资产3,279,3913,144,767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19,196302,1435.6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营业收入212,136200,4965.8
利润总额34,65332,259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77527,8851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78426,2241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5,080120,503(4.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注9.79.60.1pt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注3.202.901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注2.952.901.7

注:以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数据填列。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28,438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 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境外法人28.822,772,801,0170无0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4.051,352,129,0140无0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3.351,284,277,8460无0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国有法人6.34609,929,9560无0
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87468,828,1040无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其他2.47238,020,4630无0
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52146,539,4600无0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其他1.47141,090,9340无0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0197,128,7000无0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9591,868,3870无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 算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两者之间存在关联 关系;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上海国际集 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两者为一致行动人。 经本公司询问并经相关股东确认,除此之外,本 公司未获知上述股东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关系。

注:

  • 1、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未发行优先股。
  • 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A 股)和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H 股)的登记股东名册排列,A 股股东性质为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账户性质。
  • 3、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代客户持有。因联交所并不要求客户向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 有限公司申报所持有股份是否有质押及冻结情况,因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无法统计或提供质押 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的规定,当其持有股份的性质发生变化(包括股份被质 押),大股东要向联交所及公司发出通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知悉大股东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发出的上述通知。
  •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沪港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公司主要股东的各个最终控制人都无法实际支配公司行为,因此 本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也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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