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林洋能源查看原文

摘要

1林洋能源发布2026年半年报摘要:上半年营收45.26亿元,同比增82.40%;
2归母净利润4.27亿元,同比增31.70%;
3但扣非净利润2.63亿元,同比降17.12%;
4经营现金流净额-6.70亿元。
5拟每股派现0.106元(含税),合计分红约2.14亿元。
6报告期末净资产155.06亿元,总资产230.79亿元。
7前十大股东中控股股东华虹电子持股35.82%,实控人陆永华持股3.91%,股权结构稳定。

公司代码:601222 公司简称:林洋能源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

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66,377,885.82元(未经审计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经营及业务长远发展的信心,兼顾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对股东合理回报的需求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6元(含税)。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041,220,156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25,572,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3,658,662.14元(含 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林洋能源601222林洋电子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
姓名崔东旭
电话0513-83356525
办公地址江苏省启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林洋路666号
电子信箱dsh@linyang.com.cn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23,079,422,046.5125,204,417,101.93-8.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505,813,037.6715,248,286,975.541.69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4,526,231,434.542,481,437,862.7582.40
利润总额575,127,043.89378,731,036.7051.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6,670,502.68323,973,972.6331.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3,306,535.74317,695,357.89-17.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0,432,389.23-612,585,149.01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772.11增加0.66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10.1631.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10.1631.25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73,24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 或冻结的股 份数量
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35.82731,159,2270无
陆永华境内自然人3.9179,852,5000无
梁润权境内自然人1.9138,889,0000未知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其他1.4329,147,3850未知
虞海娟境内自然人1.2826,150,0000无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 电网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其他1.1824,065,4000未知
安耐德合伙人有限公司-客户资金境外法人0.8116,575,0960未知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国 证新能源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其他0.428,494,3000未知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418,378,5020未知
周功新境内自然人0.408,208,9160未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陆永华先 生。其中华虹电子、陆永华、虞海娟及江苏林洋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与其他股东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 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