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路通信: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盛路通信2026-08-27 00:00

摘要

1盛路通信发布2026年半年报摘要:上半年营收5.87亿元,同比下降4.33%;
2归母净利润3644.44万元,同比下滑36.67%;
3扣非净利润2422.15万元,同比下降48.21%。
4经营现金流净额4604.06万元,同比减少10.53%。
5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
6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累计回购1683.72万股,成交总金额约1.65亿元。
7新一代智能通信设备项目因特殊消防设计评审导致进度顺延,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
8历史业绩补偿款剩余6500万元回收存在不确定性。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6-032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 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盛路通信股票代码002446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蔡惠琴
办公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工业园 进业二路四号
电话0757-87744984
电子信箱stock@shenglu.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587,466,738.75614,081,198.40-4.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6,444,427.2957,546,178.18-36.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元)24,221,546.9046,770,498.70-48.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6,040,601.2451,457,732.52-10.5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0.06-3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0.06-3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4%2.31%-0.87%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3,809,785,931.093,746,403,727.171.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438,161,869.472,529,563,022.16-3.61%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98,434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股东总数(如有)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杨华境内自然人9.78%89,484,57167,113,428不适用0
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永赢 国证商用卫 星通信产业 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其他2.50%22,865,4560不适用0
香港中央结 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28%11,747,8680不适用0
何永星境内自然人1.09%10,000,0000质押10,000,000
孙小航境内自然人0.80%7,358,9750不适用0
高盛国际- 自有资金境外法人0.54%4,930,9670不适用0
唐宏转境内自然人0.46%4,176,5000不适用0
耿叶境内自然人0.42%3,876,2000不适用0
陈建有境内自然人0.42%3,800,0000不适用0
华泰证券股国有法人0.34%3,154,1830不适用0
份有限公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行动的说明不适用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 况说明(如有)股东唐宏转本报告期末所持有公司股份 4,176,500 股,其中通过信用交易担 保证券账户持有 4,176,500 股。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 1.公司与罗剑平、郭依勤合同纠纷一案,截至 2025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已全额收回

业绩补偿款 14,000 万元,剩余未偿还债务为 6,500 万元。针对剩余债务,罗剑平、郭依勤 计划以第三方代偿人持有的其他公司股权或现金方式偿债。目前,公司正与债务人罗剑平、 郭依勤持续协商抵债方案,若后续被执行人没有任何偿债的积极进展,公司有权向广东省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或就和解协议未履行的相关义务进行诉讼,切实维护 公司合法权益。和解协议的执行涉及以物抵债、第三人代为清偿等方式,债权实现的具体

时间及最终收回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积极督促罗剑平、郭依勤及相关方严格 按照协议履行偿债义务,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 2.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 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4,29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8,580 万元(含),回 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85 元/股(含),具体的回购资金总额、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 2025 年 1 月 3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2025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 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延长 9 个月,即延期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除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上述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关于延长回购 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于 2026 年 7 月 13 日实施完毕。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通过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3,852,78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比例为 1.51%,最高成交价为 10.8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35,131,416.08 元(不含交易费用)。至实施完毕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6,837,18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84%,最高成 交价为 10.8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64,960,432.08 元(不含交易 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 露的《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3.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新一代智能通信设备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或其他合法合规方式筹集的资金在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投资建设新一代智能通信设 备项目,预计总投资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自项目 启动以来,各项工作均有序推进。公司已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广东盛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作 为本次项目的实施主体,并成功竞得了编号为 TD2024(SS)WP0053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截至目前,公司已取得《不动产权证》(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关键审批文件,土地平整、地质勘探及方案设计等核心前置工作已 基本完成。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因生产区域采用一体化自动化连续作业产线,受生产设备 集成化布局、自动化工艺流程连续性及工艺操作的固有技术要求限制,无法对各层生产区 域按规范进行有效防火分隔。鉴于本项目工艺具有高度特殊性,为确保项目安全合规,公 司依规启动了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程序,该环节占用了较长时间,导致整体进度有所顺 延。目前,该项特殊消防设计方案已顺利通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专家评审会, 为项目后续建设奠定了基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在后续工作部署方面, 公司将进一步统筹资源,加快推进总承包单位的遴选与定标工作,并同步启动《建筑工程 施工许可证》的申请办理。项目的整体建设期预计为 36 个月,建设周期自项目正式取得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破土动工之日起计算,至项目全面竣工时止。公司将密切关注 本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如有新的重要进展,将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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