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南黄金控股股东湖南黄金集团就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发表原则性意见,明确同意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湖南黄金天岳矿业100%股权及湖南中南黄金冶炼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2控股股东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及促进未来业务发展。
3该意见为重组推进的必要程序性文件,标志着重组获大股东正式背书。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湖南 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天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湖南黄金天 岳矿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向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其持有的湖南中 南黄金冶炼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就本次交易发表原则 性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上市公 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本公司原则 性同意本次交易。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本次 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之签章页)
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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