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黄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情形的核查意见

湖南黄金2026-08-27 00:00

摘要

1湖南黄金拟发行股份购买湖南黄金天岳矿业100%股权及中南黄金冶炼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2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出具核查意见,确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近36个月内受行政处罚、刑事追责等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符合监管规定,重组程序合规推进。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 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核查意见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 买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黄金集团”)和湖南天岳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湖南黄金天岳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湖南黄金集团持 有的湖南中南黄金冶炼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独立财务顾问”) 接受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中金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重组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中不得 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 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 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不存在《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 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 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 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 三十条规定情形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胡海锋 王都

孙星德 左雱梨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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