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ST中路2026-08-27 00:00

摘要

1ST中路因2025年内控被出具否定意见自4月29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若2026年内控仍被否,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目前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248万元中已收回450万元,剩余798万元仍在追偿。
4公司已修订资金管理制度并开展合规培训,将每月披露整改进展及风险提示。

证券代码:600818 证券简称:ST 中路 公告编号:2026-036 900915 ST 中路 B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可能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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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因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9.8.1 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 月 29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5 条:“上市公司股票因第 9.8.1 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 1 次提示性公告,分阶段披露涉 及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4.3 条第一 款第(六)项,首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 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披露股 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此外,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 相关进展情况和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 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 关于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中兴华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

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 条第(三) 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 月 29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披露的《关于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 006)。 二、 关于公司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中兴华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

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 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连续 2 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 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股票将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因此,若公司下一个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仍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 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 的《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

  • 007)。 三、 公司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整改工作,严格落实整改

要求,积极推动占用资金清收工作。针对被控股股东占用的 1,248 万元资金,截 至本公告日,其中 450 万元已收回,剩余 798 万元占用款尚在追偿过程中。公司 已多次发函督促控股股东限期清偿资金占用款项,控股股东回复将积极筹措资金 落实还款安排。公司持续跟踪资金回收动态,将根据回收进度及时采取进一步措 施,必要时发送律师函、申请财产保全、提起司法诉讼等一切必要法律手段,全 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已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实施细则》并修订《资金及银行账户管理制度》, 对子公司账户管理及大额资金审批予以规范,禁止无商业实质的付款及变相资金 输送行为。公司将继续健全财务内控制度,统一监管标准,细化岗位分工、授权 及审批流程,明确支付额度、用途、去向与审批权限;同时加强关联方识别管理, 定期排查与大股东及关联方之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防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公司已组织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子公司关键财务、运营岗位人 员开展专题培训。培训围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资金占用防控、关联交易管理等 监管规则及公司内部制度,向关键人员深入讲解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监管后果、 退市风险,明确合规底线,持续提升各相关主体规范运作意识,从源头规避同类 合规风险。

四、 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 1、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5 条的规定至少每

月披露 1 次提示性公告,分阶段披露涉及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4.3 条规定至少每月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和风险提示 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 2、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上述有关事项的进展及相关风

险提示,公司信息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 的信息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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