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狮头股份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
2董事会认为半年报编制程序合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上半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3该议案已事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财务数据详见同日披露的半年报全文及摘要。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十四次会议,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6 年半年度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能够公允反映公司 2026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狮头科技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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