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资报告
摘要
验资报告
紫金龙净环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验字[2026]361Z0030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 1 验资报告 1-3
- 2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4
- 3 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5
- 4 验资事项说明 6-8
验 资 报 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验字[2026]361Z0030 号
紫金龙净环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紫金龙净环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截至 2026 年 8 月 24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 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 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发表审验 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的。 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 公 司 原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270,046,293.00 元 , 股 本 为 人 民 币 1,270,046,293.00 元。根据贵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 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 1950 号文)同意,贵公司向紫金矿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6 年 8 月 24 日止, 贵公司已向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42,247,510 股,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1,999,999,990.60 元 , 扣 除 不 含 税 的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3,338,532.45 元,贵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86,661,458.15 元,其中计 入股本人民币 142,247,51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1,844,413,948.15 元。投资 者全部以货币出资。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1,270,046,293.00 元, 股本人民币 1,270,046,293.00 元。截至 2026 年 8 月 24 日止,变更后的股本人民币 1,412,293,803.00 元,累计股本人民币 1,412,293,803.00 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股东签发出 资证明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 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 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 2、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 3、验资事项说明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紫金龙净环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容诚验字[2026]361Z0030 号验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立贺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东阳
2026 年 8 月 25 日
附件 3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紫金龙净环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系 1998 年 1 月经福建 省人民政府“闽政体股[1998]01 号”关于同意设立福建龙净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批准,由龙岩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作为主发起人,联合龙岩市电力建设发展公司、中 国电能成套设备总公司等其他十家法人单位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时贵公司股本总额为 50,000,000.00 元。1999 年 11 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体 股[1999]29 号”《关于同意福建龙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及调整股权结构的批复》 批准,贵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扩股后的股本总额变更为 102,000,000.00 元,并于 1999 年 12 月 7 日在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2000 年 7 月 4 日贵公司将公司名称由“福建龙净股份有限公司”更 名为“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000 年 12 月 1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171 号文核 准,贵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上网定价的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65,000,000 股。2000 年 12 月 29 日,贵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证券简称为“龙净环保”,证券代码为“600388”。贵公司经福建省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 复》(国资产[2006]65 号)同意,于 2006 年 4 月 28 日经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 会议表决审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 2006 年 5 月完成股权分置。
2009 年 4 月 2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345 号),核准贵公司非公开 发行不超过57,400,000股新股。2009年5月,贵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40,9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 15.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3,395.00 万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1,726.09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 61,668.91 万元,其 中计入股本 4,09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57,578.91 万元。
根据贵公司 2013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贵公司总股本 213,81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共计转增 213,810,000 股,转增后贵公司总股本增至 427,620,000 股。
根据贵公司 201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贵公司总股本 427,62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送红股 5 股,共派发 红股 213,810,000 股;以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贵公司总股本 427,62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转增 427,620,000 股。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议案实施完毕后,贵公司总股本为 1,069,050,000 股。
根据贵公司 2019 年 8 月 29 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13 号《关于核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贵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 200,000.00 万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 6 年。2020 年可转债债券开始行权,可转债债券累 计转股 200,996,293 股,变更后贵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为 1,270,046,293 股。
2026 年 8 月 11 日贵公司将公司名称由“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 “紫金龙净环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2026 年 8 月 17 日, 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紫金龙净”,股票证券代码“600388”保持不变。
根据贵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 1950 号文)同意,贵公司向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42,247,510 股,每股面值 1 元,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 币 142,247,51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12,293,803.00 元。
二、新增资本的出资规定
根据贵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并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 1950 号文)同意,贵公司向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42,247,510 股,每股面值 1 元,增加注册资 本人民币 142,247,510.00 元,投资者全部以货币出资。
三、审验结果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6 年 8 月 24 日止,贵公司已向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2,247,510 股,每股发行价格 14.06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9,999,990.60 元,扣除券商保荐与承销费用合计 11,899,999.95 元(含增值税税额)后的剩余款项为 1,988,099,990.65 元,主承销商已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划入贵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龙津支行开立的紫金龙净环 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3700601040026385 账号内。
本次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 13,338,532.45 元(不含增值税), 具体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 类别 | 含税金额(元) | 不含税金额(元) |
|---|---|---|
| 保荐与承销费 | 11,899,999.95 | 11,226,415.05 |
| 审计及验资费 | 1,000,000.00 | 943,396.23 |
| 律师费 | 500,000.00 | 471,698.11 |
| 文件制作费 | 70,000.00 | 66,037.74 |
| 股份登记费 | 142,247.51 | 134,195.76 |
| 印花税 | 496,789.56 | 496,789.56 |
| 合计 | 14,109,037.02 | 13,338,532.45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9,999,990.6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3,338,532.45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86,661,458.15 元,其 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142,247,51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1,844,413,948.15 元。
四、其他事项
贵公司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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