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硕信息: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摘要
证券简称:安硕信息 证券代码:300380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Amarsoft Information & Technology Co.,Ltd (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11号2308室)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 27 号 1#楼 3 层、4 层、5 层)
二〇二六年八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上市公 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 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高勇 姜蓬 王和忠
虞慧晖 梁明俊 王一平
刘建国 方慧 徐爽
全体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名:
方慧 刘建国 虞慧晖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高勇 姜蓬 刘汛
梁明俊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
特别提示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1、发行数量:24,681,201 股
- 2、发行价格:24.31 元/股
- 3、募集资金总额:599,999,996.31 元
- 4、募集资金净额:590,432,071.83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 1、股票上市数量:24,681,201 股
- 2、股票上市时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预计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 限制。
三、新增股票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并 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锁定期间,因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 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若前述限售期与届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或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的,将根据相关规定或监管 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 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2 特别提示 .......................................................................................................................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3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3 三、新增股票限售安排................................................................................................3 四、股权结构情况........................................................................................................3 目 录 ..............................................................................................................................4 释义 ...............................................................................................................................6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7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8 一、发行类型................................................................................................................8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8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26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26 二、新增股份的基本情况..........................................................................................26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26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26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27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27 二、股本结构变动情况..............................................................................................28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28 四、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28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29 一、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29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30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32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32 二、发行人律师..........................................................................................................32 三、审计机构..............................................................................................................32 四、验资机构..............................................................................................................32 第七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33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33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33 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 ................................................................................................34 第九节 备查文件 ........................................................................................................35 一、备查文件..............................................................................................................35 二、查询地点..............................................................................................................35 三、查询时间..............................................................................................................35
释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安硕信息、发行人、公 司、本公司 | 指 |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 | 指 | 安硕信息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行为 |
| 本公告书、本上市公告 书 | 指 |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
| 发行与承销方案 | 指 |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 |
| 定价基准日 | 指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 福证券 | 指 |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发行人律师 | 指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
|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 所、验资机构、发行人 会计师 | 指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公司章程》 | 指 |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注册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 《承销办法》 | 指 |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 《实施细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则》 |
| A股 | 指 | 在中国境内发行的面值为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本公告书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中文名称 |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英文名称 | Shanghai Amarsoft Information & Technology Co.,Ltd. |
| 股票上市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股票简称 | 安硕信息 |
| 股票代码 | 300380.SZ |
| 注册资本 | 13,843.905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高勇 |
| 董事会秘书 | 梁明俊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11号2308室 |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11号2308室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294735903 |
| 互联网网址 | www.amarsoft.com |
| 联系电话 | 021-55137223 |
| 经营范围 | 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设计,制作;销售自产产品及提供售后服务,相 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网络技术的开发与设计,计算机系统集成,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主营业务 | 向以银行为主的客户提供信贷风险业务管理咨询、软件开发与服务。 |
| 主要产品 | 公司的主要产品可以分为信贷管理类系统、风险管理类系统、数据仓 库和商业智能类系统及服务、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系统。 |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 2025 年 8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经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 2025 年 9 月 1 日,发行人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同意注册过程
- 2026 年 2 月 12 日,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申请文件的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 2026 年 3 月 26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610 号),同意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已于 2026 年 7 月 3 日向深交所报送了《上海安硕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和《上海 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 书投资者名单》(以下统称“《发行方案》”),并于 2026 年 8 月 3 日向深交所提 交了《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会后事项承诺函》启动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的最终询价名单为《发行方案》中已报送的询价对象 93 名、《发 行方案》报送后至申购报价开始前新增意向投资者 8 名,共计 101 名,具体为: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收市后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 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基金管理公司 25 家;证券公司 19 家; 保险公司 9 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 1 家;已表达意向的投资者 27 名;共 101 名。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于 2026 年 8 月 6 日(T 日)前 向 101 名在《认购邀请书》发送前表达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送达了本 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询价名单符合《实施细则》以及股东大会 决议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发行方案》报送后至申购报价开始前,新增的 8 名意向投资者具体情况 如下:
| 序号 | 询价对象名称 |
|---|---|
| 黑龙江辰能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
| 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 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 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林金涛 | |
| 董易 | |
| 陈蓓文 | |
| UBS AG |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及发送范围符合《承销办法》《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决 议通过的有关本次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及 其管理的产品不是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 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通过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 诺、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 害公司利益。
2、申购报价情况 2026 年 8 月 6 日(T 日)9:00-12:00,在发行人律师的见证下,保荐人(主
承销商)共收到 17 名认购对象提交的《申购报价单》及相关文件,经确认全部 为有效申购报价。
17 名有效申购报价的认购对象中,除公募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 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保证金,其他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要 求及时足额缴纳了保证金。
上述投资者的有效报价情况如下:
| 序号<br><br> | 询价对象名称 | 申购价格 | 申购金额 | 保证金 (万元) |
|---|---|---|---|---|
| (元/股) | (万元) | |||
| 1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br><br> | 27.37 | 2,900 | 不适用 |
| 25.81 | 9,100 | |||
| 24.31 | 14,000 | |||
| 2 | 台州城投沣收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28.42 | 2,000 | 400 |
| 3 | 南昌国泰工业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6.77 | 4,800 | 400 |
| 4 | 董易 | 26.03 | 2,000 | 400<br><br> |
| 25.53 | 2,500 | |||
| 24.73 | 3,000 | |||
| 5 | UBS AG<br><br> | 25.65 | 2,000 | 不适用 |
| 24.74 | 2,700 | |||
| 6 | 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苑沛华二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 25.17 | 2,000 | 400<br><br> |
| 23.98 | 2,100 | |||
| 22.79 | 2,200 | |||
| 7 | 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夏商博芮价 值稳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6.01 | 2,000 | 400 |
| 8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4.69 | 2,000 | 不适用 |
| 9<br><br> |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定增私募 基金 | 22.95 | 3,000 | 400 |
| 22.79 | 3,500 | |||
| 10 |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基金-华银 德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2.80 | 2,000 | 400 |
| 11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5.08 | 4,800 | 400 |
| 12 |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2.81 | 2,100 | 不适用 |
| 13 | 陈蓓文 | 22.89 | 2,000 | 400 |
| 14 |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5.89 | 2,000 | 400 |
| 15<br><br>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5.99 | 3,600 | 400 |
| 24.39 | 5,900 |
| 序号 | 询价对象名称<br><br> | 申购价格 | 申购金额 | 保证金 (万元) |
|---|---|---|---|---|
| (元/股) | (万元) | |||
| 陈学赓 | 25.25 | 2,000 | 400 | |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7.29 | 5,200 | 不适用 | |
| 25.69 | 13,400 | |||
| 24.19 | 16,900 |
3、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
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4.31 元/股,本 次发行股份数量 24,681,201 股,募集资金总额 599,999,996.31 元,未超过相关 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以及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规定的发行股票数量和募集 资金规模上限。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3 名,具体配售情况如下:
| 序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获配股数 (股) | 获配金额(元) | 限售期 (月) |
|---|---|---|---|---|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512,141 | 134,000,147.71 | 6 | |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512,134 | 133,999,977.54 | 6 |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426,984 | 58,999,981.04 | 6 | |
| 南昌国泰工业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974,496 | 47,999,997.76 | 6 | |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974,496 | 47,999,997.76 | 6 | |
| 董易 | 1,234,060 | 29,999,998.60 | 6 | |
| UBS AG | 1,110,654 | 26,999,998.74 | 6 | |
| 台州城投沣收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822,706 | 19,999,982.86 | 6 | |
| 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夏商 博芮价值稳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822,706 | 19,999,982.86 | 6 | |
|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 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822,706 | 19,999,982.86 | 6 | |
| 陈学赓 | 822,706 | 19,999,982.86 | 6 | |
| 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苑沛华 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822,706 | 19,999,982.86 | 6 | |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822,706 | 19,999,982.86 | 6 | |
| 24,681,201 | 599,999,996.31 | - |
(四)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时间为:2026 年 8 月 6 日(T 日)
(五)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 (六)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 认 购 情 况 ,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 股 票 实 际 发 行 数 量 为 24,681,201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99,999,996.31 元,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 议的有关规定,满足《关于同意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610 号)的相关要求,未超过《发行与 承销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发行股数超过《发行与承销方案》 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七)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6 年 8 月 4 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 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百分之八十,即不低于 22.79 元/股,本 次发行底价为 22.79 元/股。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 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文件中 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为 24.31 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06.67%。
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 本次发行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
(八)募集资金量及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96.31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 民 币 9,567,924.48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590,432,071.83 元。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明细如下:
| 费用明细 | 金额(人民币元) |
|---|---|
| 保荐及承销费用 | 8,396,226.37 |
| 费用明细 | 金额(人民币元) |
|---|---|
| 律师费用 | 700,000.00 |
| 会计师费用 | 471,698.11 |
| 合计 | 9,567,924.48 |
(九)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发行人会计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8 月 11
日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6]第 4-00006 号),截至 2026 年 8 月 11 日止, 华福证券共收到发行对象汇入华福证券为安硕信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开 立的专门缴款账户认购资金总额为 599,999,996.31 元。
2026 年 8 月 12 日,华福证券将扣除其保荐承销费后的募集资金余款划转至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根据发行人会计师 于 2026 年 8 月 14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6]第 4-00007 号),截至 2026 年 8 月 12 日止,安硕信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24,681,201 股,
发行价格为 24.3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96.31 元,扣除发行 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9,567,924.4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90,432,071.83 元,其中:股本人民币 24,681,201.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565,750,870.83 元。
(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并已根据相关规定,与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8 日出具 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登记业务,相关股 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
(十二)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获配股数 (股) | 获配金额(元) | 限售期 (月) |
|---|---|---|---|---|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512,141 | 134,000,147.71 | 6 | |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512,134 | 133,999,977.54 | 6 |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426,984 | 58,999,981.04 | 6 | |
| 南昌国泰工业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974,496 | 47,999,997.76 | 6 | |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974,496 | 47,999,997.76 | 6 | |
| 董易 | 1,234,060 | 29,999,998.60 | 6 | |
| UBS AG | 1,110,654 | 26,999,998.74 | 6 | |
| 台州城投沣收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822,706 | 19,999,982.86 | 6 | |
| 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夏商 博芮价值稳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822,706 | 19,999,982.86 | 6 | |
|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 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822,706 | 19,999,982.86 | 6 | |
| 陈学赓 | 822,706 | 19,999,982.86 | 6 | |
| 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苑沛华 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822,706 | 19,999,982.86 | 6 | |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822,706 | 19,999,982.86 | 6 | |
| 24,681,201 | 599,999,996.31 | - |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名称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企业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
| 法定代表人 | 吴林惠 |
| 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577433812A |
| 经营范围 |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 5,512,141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名称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企业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
| 法定代表人 | 郑成武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17866186P |
| 经营范围 |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 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 5,512,134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名称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企业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
| 法定代表人 | 林传辉 |
| 注册资本 | 782,484.5511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000126335439C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货 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 2,426,984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4)南昌国泰工业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名称 | 南昌国泰工业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工业园区东阳大道 |
| 法定代表人 | 徐文 |
| 注册资本 | 20,4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1230544063727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 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地使用 权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园区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住房租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 划,酒店管理,餐饮管理,物业管理,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 策划,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非 融资担保服务,娱乐性展览,采购代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 (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柜台、摊位出租,房 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南昌国泰工业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 1,974,496 股,股 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5)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名称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 企业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 |
| 法定代表人 | 赵明浩 |
| 注册资本 | 60,06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70945342F |
| 经营范围 |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 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 1,974,496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6)董易
| 姓名 | 董易 |
|---|---|
| 住所 | 南京市** |
| 居民身份证号 | 3201052000XXXXXXXX |
董易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 1,234,060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7)UBS AG
| 名称 | UBS AG |
|---|---|
| 企业性质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 注册地址 | Bahnhofstrasse45,8001Zurich,Switzerland,andAeschenvorstadt1,4051 Basel,Switzerland |
| 法定代表人 | 房东明 |
| 注册资本 | 385,840,847瑞士法郎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境外机构编号) | QF2003EUS001 |
| 经营范围 | 境内证券投资 |
UBS AG 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 1,110,654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8)台州城投沣收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名称 | 台州城投沣收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企业性质 | 有限合伙企业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市府大道西段618号台州科技城综合 楼9层909室(自主申报)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台州市创收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 出资额 | 469,714.3776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1002MA7NHB8JXH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台州城投沣收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 822,706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9)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夏商博芮价值稳健 1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 名称 | 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注册地址 | 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曾厝垵北路3号科汇楼705-01 |
| 法定代表人 | 张文斌 |
| 注册资本 | 3,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03MA32NLK39J |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
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夏商博芮价值稳健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 822,706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0)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 名称 |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52号时代广场25层D1户A08室 |
| 法定代表人 | 么博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02MA3CM213X4 |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非证券类业务)】(未经金 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款、融资担保、代客理 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最终获 配数量为 822,706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1)陈学赓
| 姓名 | 陈学赓 |
|---|---|
| 住所 | 上海市** |
| 居民身份证号 | 3501021973XXXXXXXX |
陈学赓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 822,706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2)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苑沛华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 名称 | 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696号9幢302室(集中登记地) |
| 法定代表人 | 冷晓飞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4342016571T |
| 经营范围 |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苑沛华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最终获配 数量为 822,706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名称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 |
| 法定代表人 | 邹迎光 |
| 注册资本 | 23,8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6336940653 |
| 经营范围 | (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 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 822,706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 排
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
“我方及我方最终认购方不包括发行人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主承 销商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 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承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本次认购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 诺,本次认购对象亦未接受其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其他补 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承诺配合主承销商对我方包括我方最终认购方的身份 进行核查;承诺本次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不涉及洗钱及恐怖融资活动; 本次申购金额未超过我方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承诺获配后在锁定期内,委托 人、合伙人不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 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 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存在向发行对象做 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 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行为。
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 具日,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 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 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3、本次发行对象的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 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 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 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要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 案。
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是否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 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 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 1、董易、陈学赓为个人投资者,以自有/自筹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 《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 产品,因此无需产品备案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证券公司,因此无需进行私募管理人登记,本
次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 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
计划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因此无需 产品备案。
-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为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因此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财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 计划产品或公募基金产品参与本次发行。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各类资产管理计 划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 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 公募基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 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须登 记和备案的产品,因此无需产品备案。
- 4、UBS AG 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
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 的产品,因此无需产品备案及私募管理人登记。
- 5、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保险机构投资者,因此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
人登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养老金产品、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参 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 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基金,无需履行私募基 金备案程序。
- 6、南昌国泰工业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台州城投沣收一号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其自有资金参与,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 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 7、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履行私募管理人登记手续,以其管理
的“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夏商博芮价值稳健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参与认购,前述私募基金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
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规定履行了私募 基金备案手续。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履行私募管理人登记手续,以其管理的“青 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认购,前述 私募基金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 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规定履行了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以其管理的 “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苑沛华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认购,前 述私募基金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规定履行了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综上,本次发行认购对象中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 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 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完 成备案。
4、发行对象适当性管理核查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
《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相关制度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和 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专业投资者 A 和专业投资者 B,普通投 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 C1(保守型)、C2(谨慎型)、C3 (稳健型)、C4(积极型)、C5(激进型)。本次安硕信息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风险等级界定为 R4 级,专业投资者和 C4 及以上的普通投资者可以参与本次发 行认购。
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 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 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 序号 | 获配投资者名称 | 投资者分类 |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 险能力是否匹配 |
|---|---|---|---|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专业投资者A | 是 | |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专业投资者A | 是 |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专业投资者A | 是 | |
| 南昌国泰工业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 | 普通投资者C4 | 是 | |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专业投资者A | 是 | |
| 董易 | 普通投资者C5 | 是 | |
| UBS AG | 专业投资者A | 是 | |
| 台州城投沣收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普通投资者C4 | 是 | |
| 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夏 商博芮价值稳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 专业投资者A | 是 | |
|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 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专业投资者A | 是 | |
| 陈学赓 | 普通投资者C4 | 是 | |
| 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苑沛 华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专业投资者A | 是 | |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专业投资者A | 是 |
上述 13 名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 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相关制度要求。
5、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 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
“我方及我方最终认购方不包括发行人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主承 销商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 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承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本次认购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 诺,本次认购对象亦未接受其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其他补 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承诺配合主承销商对我方包括我方最终认购方的身份 进行核查;承诺本次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不涉及洗钱及恐怖融资活动; 本次申购金额未超过我方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承诺获配后在锁定期内,委托
人、合伙人不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 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十三)保荐人合规性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定价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安 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 610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已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 与承销方案》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
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本次发 行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通过向发行对象做出保 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 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认购对象选择和发行结果等
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四)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
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 1、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 2、发行人询价及配售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认购协
议》等有关法律文件均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询价及配售过程符合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为合法、有效;
- 3、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的资格、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各发行对
象所获配售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合法、有效;
- 4、本次发行的结果公平、公正,合法、有效。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026 年 8 月 18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 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 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基本情况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安硕信息;证券代码为:300380.SZ;上市地点为: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28 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 13 名,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 次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届满之日止,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股或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事项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证券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上海安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8,665,399 | 27.93% | |
| 高勇 | 10,132,650 | 7.32% | |
| 高鸣 | 8,354,289 | 6.03% | |
| 翟涛 | 3,338,882 | 2.41%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中证金融科技 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022,304 | 0.74%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中证360互联网<br><br>+大数据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 403,700 | 0.29% | |
| 张怀 | 393,146 | 0.28% | |
| 朱斌杰 | 378,600 | 0.27% | |
| 王辉 | 373,000 | 0.27% | |
| 王连伟 | 359,400 | 0.26% | |
| 63,421,370 | 45.81%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6 年 8 月 17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上海安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8,665,399 | 23.70% | |
| 高勇 | 10,132,650 | 6.21% | |
| 高鸣 | 8,354,289 | 5.12% | |
| 翟涛 | 3,338,882 | 2.05% |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430,984 | 1.49% | |
| 南昌国泰工业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974,496 | 1.21% | |
| 诺德基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 浦江59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1,439,737 | 0.88% |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260,169 | 0.77% | |
| 董易 | 1,234,060 | 0.76% | |
| UBS AG | 1,217,043 | 0.75% | |
| 70,047,709 | 42.94% |
二、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24,681,201 股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规模、股东结构及持股比例将发生变 化,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 股股东的情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发行 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 市条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以 2024 年度、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及截至 2024 年 末、2025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基准,并考虑本次发行新增 净资产,以本次发行后股本全面摊薄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 股份类别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
| 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度 | 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 | 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度 | 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每股净资产 | 2.9147 | 2.7502 | 6.0933 | 5.9537 |
| 基本每股收益 | 0.2152 | 0.1090 | 0.1827 | 0.0925 |
注: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
- 2、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 3、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12.31 | 2024.12.31 | 2023.12.31 |
|---|---|---|---|
| 资产总额 | 86,713.74 | 84,049.30 | 82,712.49 |
| 负债总额 | 45,193.55 | 45,320.65 | 45,664.3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40,351.36 | 38,072.92 | 36,567.52 |
| 少数股东权益 | 1,168.84 | 655.73 | 480.63 |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 营业收入 | 102,425.94 | 99,043.07 | 88,802.43 |
| 营业成本 | 76,620.71 | 74,652.43 | 71,087.18 |
| 营业利润 | 3,591.13 | 1,589.97 | -5,470.59 |
| 利润总额 | 3,552.65 | 1,583.68 | -5,502.67 |
| 净利润 | 3,537.73 | 1,683.91 | -5,343.35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979.59 | 1,508.81 | -4,602.97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27.46 | 3,299.55 | 1,654.4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9.42 | -45.07 | 2,905.6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71.85 | -2,104.22 | -1,964.72 |
(四)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 流动比率(倍) | 1.73 | 1.68 | 1.62 |
| 速动比率(倍) | 0.73 | 0.64 | 0.55 |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 | 44.28% | 46.08% | 47.37% |
|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 52.12% | 53.92% | 55.21% |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7.36 | 9.42 | 8.62 |
| 存货周转率(次) | 1.62 | 1.51 | 1.43 |
|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 0.13 | 0.24 | 0.12 |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0.04 | 0.08 | 0.19 |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除特别注明外均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进行计算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份总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份总数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呈现逐年上升趋势。随着公司的发展和经营
规模的扩大,公司资产总额有所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总体相对稳定,报告期内,发行人负债以流
动负债为主。 (二)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8.62 次/年、9.42 次/年和 7.36 次/
年。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整体处于较为稳定水平。
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43 次/年、1.51 次/年和 1.62 次/年。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总体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存货周转效率逐步提高。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下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5.21%、53.92%和 52.1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62 倍、1.68 倍和 1.73 倍,速动 比率分别为 0.55 倍、0.64 倍和 0.73 倍。报告期内,资产负债率呈现下降趋势, 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总体呈上升趋势,偿债能力逐步提高。本次发行完成 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将进一步增加,资产结构将更加合理,资金实力、 偿债能力将得到有效提升。
(四)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88,802.43 万元、99,043.07 万元和 102,425.9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602.97 万元、1,508.81 万 元和 2,979.59 万元,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19.95%、24.63%和 25.19%。公司营业 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综合毛利率整体呈现增长趋势,公司经营 情况持续向好。
(五)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654.43 万元、 3,299.55 万元和 1,827.46 万元。2025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所下 降主要系业务增长,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出增加。报告期内,公司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正。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905.61 万元、-45.07 万元和-539.42 万元。2023 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处置联营企业股权事项, 其中公司通过股权转让形式处置其持有的安徽省征信股份有限公司 5%股权,收 回投资款项 3,045.00 万元,2024 年度、2025 年度投资活动支出主要系购建固定 资产及无形资产等。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964.72 万元、2,104.22 万元和-1,771.85 万元,主要系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求不断优化债务融 资结构,动态调整债务融资规模所致。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 名称 |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5129号陆家嘴滨江中心N1幢8楼 |
| 法定代表人 | 黄德良 |
| 联系电话 | 021-20657868 |
| 传真 | 021-20657808 |
| 经办人员 | 陈灿雄、沈羽珂、孙路昊、李献盛、郭思显、王子涵、连育琛、 胡韶源、祁旭辉、方欣欣、罗黎明(已离职) |
二、发行人律师
| 名称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
| 法定代表人 | 王丽 |
| 联系电话 | 010-52682888 |
| 传真 | 010-52682999 |
| 经办人员 | 王浚哲、闫彦鹏、范瑞琪 |
三、审计机构
| 名称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
| 法定代表人 | 谢泽敏 |
| 联系电话 | 010-82330558 |
| 传真 | 010-82327668 |
| 经办人员 | 郭义喜、王晗、陈丽华 |
四、验资机构
| 名称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
| 法定代表人 | 谢泽敏 |
| 联系电话 | 010-82330558 |
| 传真 | 010-82327668 |
| 经办人员 | 王晗、陈丽华 |
第七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华福证券签署了《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 与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人)关于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指派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陈灿雄和沈羽珂。
保荐代表人陈灿雄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陈灿雄先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 2008 年开始从事投行业务。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中葡股份(600084)定向 增发、龙元建设(600491)定向增发、西南证券(600369)定向增发、国联水 产(300094)定向增发、顶点软件(603383)IPO 项目、荣晟环保(603165) IPO 项目、荣晟环保(603165)公开发行可转债、再升科技(603601)公开发 行可转债等项目。
保荐代表人沈羽珂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沈羽珂先生:金融学硕士,保荐代表人,2014 年开始从事投行业务。曾主 持或参与项目有:荣晟环保(603165)IPO 项目;荣晟环保(603165)2019 年 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西南证券(600369)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再升 科技(603601)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具有较为丰富的投行项目经验。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华福证券认为:安硕信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推荐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 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时,发行人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
第九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上市申请书; (二)保荐协议、承销协议; (三)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四)保荐人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发行保荐书和上市保荐书; (五)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六)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七)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八)发行完成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九)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的书面确认文件; (十)投资者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十一)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地点
发行人: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 11 号 2308 室 电话:021-55137223 传真:021-35885810
三、查询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以下无正文)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发行人: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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